【周禮註疏 卷二十二】
◎春官宗伯下
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子弟焉。
(鄭司農云:「均,調也。
樂師主調其音,大司樂主受此成事已調之樂。」
玄謂董仲舒云:「成均,五帝之學。」
成均之法者,其遺禮可法者。
國之子弟,公卿大夫之子弟,當學者謂之國子。
《文王世子》曰:「於成均以及取爵於上尊。」
然則周人立此學之宮。)
疏「大司」至「弟焉」
○釋曰:云「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國之學政」者,成均,五帝學名。
建,立也。
周人以成均學之舊法式,以立國之學內政教也。
云「而合國之子弟焉」者,大司樂合聚國子弟,將此以教之。
○注 「鄭司」至「之宮」
○釋曰:先鄭云「均,調也。
樂師主調其音,大司樂主受此成事已調之樂」者,案樂師惟教國子小舞,大司樂教國子大舞,其職有異,彼樂師又無調樂音之事。
而先鄭云「樂師主調其音,大司樂主受其成事」,義理不可,且董仲舒以成均為五帝學,故依而用之。
玄謂董仲舒云「成均,五帝之學」者,前漢董仲舒作《春秋繁露》。
繁,多。
露,潤。
為《春秋》作義,潤益處多。
彼云:「成均,五帝學也。」
云「成均之法者,其遺禮可法」者,鄭見經「掌成均之法」,即是有遺禮可法效,乃可掌之,故知有遺禮也。
云「國之子弟,公卿大夫之子弟,當學者謂之國子」者,案《王製》云:「王大子、王子、公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國之俊選皆造焉。」
此不言王大子、王子與元士之子及俊選者,引文不具。
此云弟者,則王子是也。
自公以下,皆適子乃得入也。
云「《文王世子》曰:『於成均以及取爵於上尊』」者,案彼文上云:「或以德進,或以事舉,或以言揚」,又云:「曲藝皆誓之,以待又語。
三而一有焉,乃進其等。」
注云:「進於眾學者。」
又云:「以其序,謂之郊人,遠之,於成均以及取爵於上尊也。」
彼鄭注云:「董仲舒曰『五帝名大學曰成均』,則虞庠近是也。
天子飲酒於虞庠,則郊人亦得酌於上尊以相旅。」
鄭引之者,證成均是學意。
若如先鄭以義解之,何得於中飲酒,故知先鄭之義非也。
云「然則周人立此學之宮」者,即虞庠之學是也。
若然,案《王製》有虞氏名學為上庠、下庠,至周立小學在西郊者,曰虞庠。
堯已上,當代學亦各有名,無文可知,但五帝總名成均,當代則各有別稱,謂若三代天子學,總曰辟雍,當代各有異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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