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厥陰病脈證並治第十二】
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藏厥,非蚘厥也。
蚘厥者,其人當吐蚘,令病者靜而復時煩者,此為藏寒。
蚘上入其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蚘聞食臭出,其人常自吐蚘。
蚘厥者,烏梅丸主之。
又主久利。
**烏梅丸方** 烏梅三百枚 細辛六兩 乾薑十兩 黃連十六兩 附子六兩,炮,去皮 當歸四兩 黃檗六兩 桂枝六兩,去皮 人參六兩 蜀椒四兩,出汗 右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斗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
先食飲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九。
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傷寒,熱少微厥,指頭寒,嘿嘿不欲食,煩躁。
數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熱除也,欲得食,其病為愈。
若厥而嘔,胸脇煩滿者,其後必便血。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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