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子午流注之法】
夫子午流注者,剛柔相配,陰陽相合,氣血循環,時穴開闔也。
何以子午言之?曰:子時一者,住也。
天干有十,經有十二,甲膽、乙肝、丙小腸、丁心、戊胃、己脾、庚大腸、辛肺、壬膀胱、癸腎,余兩經者,乃三焦、包絡也。
三焦乃陽氣之父,包絡乃陰血之母。
此二經雖寄於壬癸,亦分派於十干。
且每經之中,有井滎俞經合,以配金水木火土。
是故陰井木而陽井金,陰滎火而陽滎水,陰俞土而陽俞木,陰經金而陽經火,陰合水而陽合土矣。
經中必有返本還原者,乃十二經出入之門戶也。
陽經有原,遇俞穴並過之,陰經無原,以俞穴即代之。
是以甲出丘墟乙太衝之例。
又按《千金》云:六陰經亦有原穴,乙中都、丁通裡、己公孫、辛列缺、癸水泉,包絡內關也。
故陽日氣先行而血後隨也,陰日血先行而氣後隨也。
得時為之開,失時為之闔。
陽干注腑,甲丙戊庚壬而重見者,氣納於三焦。
陰乾注臟,乙丁己辛癸而重見者,血納包絡。
如甲日戌時,以開膽井,至戊寅時,正當胃俞,而又並過膽原,重見甲申時,氣納三焦滎穴,屬水,甲屬木,是以水生木,謂甲合還元化本。
又如乙日乙酉時,以開肝井,至己丑時,當脾之俞,並過肝原,重見乙未時,血納包絡滎穴,屬火,乙屬木,是以木生火也。
余皆依此。
俱以子午相生,陰陽相濟也。
陽日無陰時,陰日無陽時。
故甲與己合,乙與庚合,丙與辛合,丁與壬合,戊與癸合也。
何以甲與己合?曰:中央戊己屬土,畏東方甲乙之木所克,戊屬陽為兄,己屬陰為妹,戊兄遂將己妹嫁與木家,與甲為妻,庶得陰陽和合而不相傷。
所以甲與己合,余皆然。
子午之法,盡於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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