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脈法第二】
問曰:二月得毛浮脈,何以處言至秋當死。
師曰:二月之時,脈當濡弱,反得毛浮者,故知至秋死。
二月肝用事,肝脈屬木,(趙本作「肝屬木,脈」)應濡弱,反得毛浮(趙本有「脈」字)者,是肺脈也。
肺屬金,金來克木,故知至秋死。
他皆仿此。
當春時反見秋脈,為金氣乘木,肺來克肝,奪王脈而見,至秋肺王,肝氣則絕,故知至秋死也。
師曰:脈,肥人責浮,瘦人責沉。
肥人當沉,今反浮;
瘦人當浮,今反沉,故責之。
肥人肌膚濃,其脈當沉;
瘦人肌膚薄,其脈當浮。
今肥人脈反浮,瘦人脈反沉,必有邪氣相乾,使脈反常,故當責之。
師曰:寸脈下不至關,為陽絕;
尺脈上不至關,為陰絕。
此皆不治,決死也。
若計其余命死生(趙本作,「生死」)之期,期以月節克之也。
《脈經》曰:陽生於寸,動於尺;
陰生於尺,動於寸。
寸脈下不至關者,為陽絕,不能下應於尺也;
尺脈上不至關者,為陰絕,不能上應於寸也。
《內經》曰:陰陽離決,精氣乃絕。
此陰陽偏絕,故皆決死。
期以月節克之者,謂如陽絕死於春夏,陰絕死於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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