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傳正義 卷一】
(春秋序)
《春秋左氏傳》序(○陸曰:「此元凱所作。
既以釋經,故依例音之。
本或題為『春秋左傳序』者。
沈文何以為『釋例序』,今不用。」)
疏正義曰:此序題目,文多不同,或云:「春秋序」,或云「左氏傳序」,或云「春秋經傳集解序」,或云「春秋左氏傳序」。
案晉宋古本及今定本並云「春秋左氏傳序」,今依用之。
南人多云此本「釋例序」,後人移之於此,且有題曰「春秋釋例序」,置之《釋例》之端。
今所不用。
晉大尉劉寔與杜同時人也,宋大學博士賀道養去杜亦近,俱為此序作注,題並不言「釋例序」,明非「釋例序」也。
又晉宋古本,序在《集解》之端。
徐邈以晉世言五經音訓,為此序作音。
且此序稱「分年相附,隨而解之,名曰《經傳集解》」,是言為《集解》作序也。
「又別集諸例,從而釋之,名曰《釋例》。
異同之說,《釋例》詳之」。
是其據《集解》而指《釋例》,安得為「釋例序」也?
序與敘,音義同。
《爾雅•釋詁》云:「敘,緒也。」
然則舉其綱要,若繭之抽緒。
孔子為《書》作《序》,為《易》作《序卦》,子夏為《詩》作《序》,故杜亦稱《序》,序《春秋》名義、經傳體例及已為解之意也。
此序大略,凡有十一段,明義以「春秋」是此書大名,先解立名之由。
自「春秋」至「所記之名也」,明史官記事之書、名曰「春秋」之義。
自「周禮有史官」至「其實一也」。
明天子諸侯皆有史官、必須記事之義。
自「韓宣子適魯」至「舊典禮經也」。
言周史記事、褒貶得失、本有大法之意。
自「周德既衰」至「從而明之」,言典禮廢缺、善惡無章,故仲尼所以脩此經之意。
自「左丘明受經於仲尼」至「所脩之要故也」,言丘明作傳,務在解經,而有無傳之意。
自「身為國史」至「然後為得也」,言經旨之表不應,須傳有通經之意。
自「其發凡以言例」至「非例也」,言丘明傳有三等之體。
自「故發傳之體有三」至「三叛人名之類是也」,言仲尼脩經有五種之例。
自「推此五體」至「人倫之紀備矣」,總言聖賢大趣足以周悉人道,所說經、傳理畢,故以此言結之。
自「或曰《春秋》以錯文見義」至「《釋例》詳之也」,言已異於先儒,自明作《集解》、《釋例》之意。
自「或曰《春秋》之作」下盡「亦無取焉」,大明《春秋》之早晚、始隱終麟、先儒錯繆之意。
賈逵《大史公十二諸侯年表序》云:「魯君子左丘明作傳。」
據劉向《別錄》云:「左丘明授曾申,申授吳起,起授其子期,期授楚人鐸椒。
鐸椒作《抄撮》八卷,授虞卿;
虞卿作《抄撮》九卷,授荀卿;
荀卿授張蒼。」
此經既遭焚書而亦廢滅。
及魯共王壞孔子舊宅,於壁中得古文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
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
及《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舊書,多者二十餘通,藏於秘府,伏而未發。
漢武帝時,河間獻《左氏》及古文《周官》。
光武之世,議立《左氏》學,公羊之徒上書訟《公羊》抵《左氏》,《左氏》之學不立。
成帝時,劉歆校秘書,見府中古文《春秋左氏傳》,歆大好之。
時丞相尹鹹以能治《左氏》,與歆共校傳。
歆略從鹹及丞相翟方進受,質問大義。
初《左氏傳》多古字古言,學者傳訓詁而已。
及歆治《左氏》,引傳文以釋經,轉相發明,由是章句義理備焉。
歆以為左丘明好惡與聖人同,親見夫子,而公羊、穀梁在七十二弟子後,傳聞之與親見,其詳略不同。
歆數以問向,向不能非也。
及歆親近,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詩》、逸《禮》、《古文尚書》,皆列於學官。
哀帝令歆與五經博士講論其義,諸儒博士或不肯置對,歆因移書於大常博士,責讓之。
和帝元興十一年,鄭興父子及歆創通大義奏上,《左氏》始得立學,遂行於世。
至章帝時,賈逵上《春秋大義》四十條,以抵《公羊》、《穀梁》,帝賜布五百匹。
又與《左氏》作《長義》。
至鄭康成,箴《左氏膏肓》,發《公羊墨守》,起《穀梁廢疾》。
自此以後,二傳遂微,《左氏》學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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