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15 14:06 編輯
【春秋繁露●竹林】
1竹林:《春秋》之常辭也,不予夷狄而予中國為禮,到之戰,偏然反之,何也?
曰:《春秋》無通辭,從變而移。
今晉變而為夷狄,楚變而為君子,故移其辭以從其事。
夫莊王之舍鄭,有可貴之美,晉人不知其善,而欲擊之。
所救已解,如挑與之戰,此無善善之心,而輕救民之意也,是以賤之。
而不使得與賢者為禮。
秦穆侮蹇叔而大敗。
鄭文輕眾而喪師。
《春秋》之敬賢重民如是。
是故戰攻侵伐,雖數百起,必一二書,傷其害所重也。
問者曰:其書戰伐甚謹。
其惡戰伐無辭,何也?
曰:會同之事,大者主小;
戰伐之事,後者主先。
苟不惡,何為使起之者居下。
是其惡戰伐之且《春秋》之法,凶年不修舊,意在無苦民爾。
苦民尚惡之。
況傷民乎?
傷民尚痛之,況殺民乎?
故曰:凶年舊則譏。
造邑則諱。
是害民之小者,惡之小也;
害民之大者,惡之大也。
今戰伐之於民,其為害幾何?
考意而觀指,則《春秋》之所惡者,不任德而任力,驅民而殘賊之。
其所好者,設而勿用,仁義以服之也。
詩云:「弛其文德,洽此四國。」
《春秋》之所善也。
夫德不足以親近,而文不足以來遠,而斷斷以戰伐為之者,此固《春秋》之所甚疾已,皆非義也。
難者曰:《春秋》之書戰伐也,有惡有善也。
惡詐擊而善偏戰,奈何以《春秋》為無義戰而盡惡之也?
曰:凡《春秋》之記災異也,雖有數莖,猶謂之無麥苗也。
今天下之大,三百年之久,戰攻侵攻不可勝數,而複者有二焉。
是何以異於無麥苗之有數莖哉?
不足以難之,故謂之無義戰也。
以無義戰為不可,則無麥苗亦不可也;
以無麥苗為可,則無義戰亦可矣。
若《春秋》之於偏戰也,善其偏,不善其戰,有以效其然也。
《春秋》愛人,而戰者殺人,君子奚說善殺其所愛哉?
故《春秋》之於偏戰也,猶其於諸夏也。
引之魯,則謂之外;
引之夷狄,則謂之內。
比之詐戰,則謂之義;
比之不戰,則謂之不義。
故盟不如不盟。
然而有所謂善盟。
戰不如不戰,然而有所謂善戰。
不義之中有義,義之中有不義。
辭不能及,皆在於指,非精心達思者,其孰能知之。
《詩》云:「棠棣之華,偏其反而。豈不爾思?室是遠而。」
孔子曰:「未之思,夫何遠之有!」
由是觀之。
見其指者,不任其辭。
不任其辭,然後可與適道矣。
2竹林:司馬子反為其君使。
廢君命,與敵情,從其所請,與宋平。
是內專政而外擅名也。
專政則輕君,擅名則不臣,而《春秋》大之,奚由哉?
曰:為其有慘怛之恩,不忍餓一國之民,使之相食。
推恩者遠之而大,為仁者自然而美。
今子反出己之心,矜宋之民,無計其閒,故大之也。
難者曰:《春秋》之法,卿不憂諸侯,政不在大夫。
子反為楚臣而恤宋民,是憂諸侯也;
不複其君而與敵平,是政在大夫也。
溴梁之盟,信在大夫,而諸侯刺之,為其奪君尊也。
平在大夫,亦奪君尊,而《春秋》大之,此所間也。
且《春秋》之義,臣有惡,擅名美。
故忠臣不諫,欲其由君出也。
《書》曰:「爾有嘉謀嘉猷,入告爾君於內,爾乃順之於外,曰:此謀此猷,惟我君之德。」
此為人臣之法也。
古之良大夫,其事君皆若是。
今子反去君近而不複,莊王可見而不告,皆以其解二國之難為不得已也。
奈其奪君名美何?
此所惑也。
曰:《春秋》之道,固有常有變,變用於變,常用於常,各止其科,非相妨也。
今諸子所稱,皆天下之常,雷同之義也。
子反之行,一曲之變。
獨修之意也。
夫目驚而體失其容,心驚而事有所忘,人之情也。
通於驚之情者,取其一美,不盡其失。
《詩》云:「采葑采菲,無以下體。」
此之謂也。
今子反往視宋,間人相食,大驚而哀之,不意之到於此也,是以心駭目動而違常禮。
禮者,庶於仁、文,質而成體者也。
今使人相食,大失其仁,安著其禮?
方救其質,奚恤其文?
《春秋》之辭,有所謂賤者,有賤乎賤者。
夫有賤乎賤者,則亦有貴乎貴者矣。
今讓者《春秋》之所貴。
雖然見人相食,驚人相爨,救之忘其讓,君子之道有貴於讓者也。
故說《春秋》者,無以平定之常義,疑變故之大則,義幾可諭矣。
3竹林:《春秋》記天下之得失,而見所以然之故。
甚幽而明,無傳而著,不可不察也。
夫泰山之為大,弗察弗見,而況微渺者乎?
故案《春秋》而適往事,窮其端而視其故,得誌之君子,有喜之人,不可不慎也。
齊頃公親齊桓公之孫,國固廣大而地勢便利矣,又得霸主之余尊,而誌加於諸侯。
以此之故,難使會同,而易使驕奢。
即位九年,未嘗肯一與會同之事。
有怒魯衛之志,而不從諸侯於清丘、斷道。
春往伐魯,入其北郊,顧返伐衛,敗之新築。
當是時也,方乘勝而誌廣,大國往聘,慢而弗敬其使者。
晉魯懼怒,內悉其眾,外得黨與曹衛,四國相輔,大困之奸,獲齊頃公,逄丑父。
深本頃公之所以大辱身,幾亡國,為天下笑,其端乃從懾魯勝衛起。
伐魯,魯不敢出,擊衛,大敗之,因得氣而無敵國以興患也。
故曰,得誌有喜,不可不戒。
此其效也。
自是之後,頃公恐懼,不聽聲樂,不飲酒食肉,內愛百姓,問疾吊霄,外敬諸侯。
從會與盟,卒終其身,國家安寧。
是福之本生於憂,而祝起於喜也。
嗚呼!
物之所由然,其於人切近,可不省邪?
4竹林:逄丑父殺其身以生其君,何以不得謂知權?
丑父欺晉,祭仲許宋,俱枉正以存其君。
然而丑父之所為,難於祭仲,祭仲見賢而丑父猶見非,何也?
曰:是非難別者在此。
此其嫌疑相似而不同理者,不可不察。
夫去位而避兄弟者,君子之所甚貴;
獲虜逃遁者,君子之所甚賤。
祭仲措其君於人所甚貴以生其君,故《春秋》以為知權而賢之。
丑父措其君於人所甚賤以生其君,《春秋》以為不知權而簡之。
其俱枉正以存君,相似也;
其使君榮之與使君辱,不同理。
故凡人之有為也,前枉而後義者,謂之中權,雖不能成,《春秋》善之,魯隱公、鄭祭仲是也。
前正而後有枉者,謂之邪道,雖能成之,《春秋》不愛,齊頃公、逄丑父是也。
夫冒大辱以生,其情無樂,故賢人不為也,而眾人疑焉。
《春秋》以為人之不知義而疑也,故示之以義,曰國滅君死之,正也。
正也者,正於天之為人性命也。
天之為人性命,使行仁義而羞可恥,非若鳥獸然,苟為生,苟為利而已。
是故《春秋》推天施而順人理,以到尊為不可以加於到辱大羞,故獲者絕之。
以到辱為亦不可以加於到尊大位,故難失位弗君也。
已反國複在位矣,而《春秋》猶有不君之辭,況其固然方獲而虜邪。
其於義也,非君定矣。
若非君,則丑父何權矣。
故欺三軍為大罪於晉,其免頃公為辱宗廟於齊,是以雖難而《春秋》不愛。
丑父大義,宜言於頃公曰:「君慢侮而怒諸侯,是失禮大矣。今被大辱而弗能死,是無恥也而複重罪。請俱死,無辱宗廟,無羞社稷。」
如此,雖陷其身,尚有廉名。
嘗此之時,死賢於生。
故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榮,正是之謂也。
由法論之,則丑父欺而不中權,忠而不中義,以為不然?
複察《春秋》。
《春秋》之序辭也,置王於春正之間,非日上奉天施而下正人,然後可以為王也云爾。
5竹林:今善善惡惡,好榮憎辱,非人能自生,此天施之在人者也。
君子以天施之在人者聽之,則丑父弗忠也。
天施之在人者,使人有廉恥。
有廉恥者,不生於大辱。
大辱莫甚於去南面之位而束獲為虜也。
曾子曰:「辱若可避,避之而已。及其不可避,君子視死如歸。」
謂如頃公者也。
6竹林:《春秋》曰:「鄭伐許。」
奚惡於鄭而夷狄之也?
曰:衛侯卒,鄭師侵之,是伐喪也。
鄭與諸侯盟於蜀,以盟而歸,諸侯於是伐許,是叛盟也。
伐喪無義,叛盟無信,無信無義,故大惡之。
問者曰:「是君死,其子未逾年,有稱伯不子,法辭其罪何?
曰:先王之制,有大喪者,三年不呼其門,順其誌之不在事也。
《書》云:「高宗諒暗,三年不言。」
居喪之義也。
今縱不能如是,奈何其父卒未逾年即以喪舉兵也。
《春秋》以薄恩,且施失其子心,故不複得稱子,謂之鄭伯,以辱之也。
且其先君襄公伐喪叛盟,得罪諸侯,諸侯怒之未解,惡之未已。
繼其業者,宜務善以覆之,父伐人喪,子以喪伐人,父加不義於人,子施失恩於親,以犯中國,是父負故惡於前,己起大惡於後。
諸侯果怒而憎之,率而俱到,謀共擊之。
鄭乃恐懼,去楚而成蟲牢之盟是也。
楚與中國俠而擊之,鄭罷疲危亡,終身愁辜。
無義而敗,由輕心然。
孔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
知其為得失之大也,故敬而慎之。
今鄭伯既無子恩,又不熟計,舉兵不當,被患不窮,自取之也。
是以生不得稱子,去其義也;
死不得書葬,見其窮也。
有國者視此。
行身不放義,同事不審時,興事不審時,其何如此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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