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圖形顯示器】 GraphicDisplay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電腦圖形顯示(器)(GraphicDisplay),通常是指利用電腦計算的過程,來顯示圖形訊息的影像顯示器(VideoDisplayUnit,簡稱VDU)。
電腦圖形顯示(GraphicDisplay)的功能,主要是由電腦硬體的技術發展而成。
早期電腦、汽車、及航太方面的製造業者發現電腦輔助設計(ComputerAidedDesign,簡稱CAD)和電腦輔助製造(ComputerAidedManufacturing,簡稱CAM)可以有促進和激發電腦繪圖功能發展的潛力,業者並著手進行研究。
1960年代中期開始有交談式圖形工具(UtilityofGraphicalInteraction)產品,在此之前,圖形都是經由批次處理。
至1980年初期,電腦圖形的發展仍是在起步的階段,因為硬體仍然昂貴,而可以支援的軟體仍然有限。
直到個人電腦,如AppleMacintosh及IBMPC的大量問世,其中有一項內建式的圖形掃描器(Built-InRasterGraphicsDisplay),才使得位元映象圖形(BitmapGraphics)得以普及化。
位元映象圖形(BitmapGraphics)的原理是在螢幕上,將空間可分隔成許多小塊,每一塊都可有一個位址(Addressable)。
亦即一個位元映象(Bitmap)是在螢幕上,由許多點狀矩陣組成,每一個點稱為一個圖形元素(PictureElement,Pixel或Pel)。
通常一個單色(Bilevel,或MonoChrome)的螢幕,其每個圖形元素(Pixel)是由一個位元(Bit)所代表,所以也稱做Bipmap(One-Bit-Per-Pixel);
譬如一個解析度是1024*1024的單色螢幕,共需220。
個位元(Bits)。
若是普通的彩色螢幕,可以同時顯示256(28)種色彩的,則其每個圖形元素(Pixel)應有8個位元(Bit),因此也稱為Multiple-Bit-Per-Pixel或Pixmap(PixelMap)。
由此可知,解析度愈高、色彩愈豐富的螢幕,電腦所需的記憶空間就要愈大。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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