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茲】 Hertz,Hz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電磁波(即無線波)每秒振盪的週數(cyclepersecond),其計量單位即稱赫茲(Hertz,Hz),或簡稱為「赫」;
換句話說,一赫茲指的就是無線電波每秒完成一個完整的振盪週期。
一八七三年,詹姆士.麥斯威爾(JamesJ.Maxwell)提出電磁波存在的理論,認為它像光波一樣的存在。
一八八八年亨利.赫茲(HeinrichHertz)在實驗室中證明這個理論,他製造出電磁波,同時測量其波長,讓人類知道其存在,而將人類帶入無線電波的時代。
遺憾的是,赫茲並沒有進一步去探討無線電波的應用,只是純粹當作實驗室的研究,而後他就轉向光波的研究,對日後光波的發展也有卓越的貢獻。
為了紀念赫茲發現無線電波的貢獻,就將無線電波的計量單位定為赫茲,而音波與光波也都用赫茲來計算,因此最低的頻率是一赫茲,即每秒一個振盪週期,而最高的頻率是無限制的。
一般通信與傳播用的無線電波,其頻率每秒鐘高達千次以上,被稱為千赫(KiloHertz,KHz)、兆赫(MegaHertz,MHz)、或秭赫(GigaHertz,GHz),甚至於澗赫(TeraHertz,THz),也可以用103Hz、106Hz、109Hz與1012Hz來表示。
又因為無線電波的頻率與波長成反比,頻率愈高,波長就愈短,而形成長波(LongWave)、中波(MediumWave)短波(ShortWave)、特(極)短波(VeryShortWave)、超短波(ExtremeShortWave)與微波(Microwave)的區別;
當我們以千赫計算某個無線電波頻率,就知道它不是長波,就是中波,所以稱兆赫者多是短波、特(極)短波、超短波,秭赫者則是微波。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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