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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經 卷十三 疾病類 三陰比類之病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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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31 21:04:4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類經 卷十三 疾病類 三陰比類之病157

 

 

(《素問‧示從容論》全)

 

黃帝燕坐,召雷公而問之曰︰汝受術誦書者,若能覽觀雜學,及於比類,通合道理,為余言子所長,五臟六腑,膽胃大小腸,脾胞膀胱,腦髓涕唾,哭泣悲哀,水所從行,此皆人之所生,治之過失。

 

(比類者,比異別類以測病情也。

 

義詳論治類十八。

 

五臟六腑等義,詳藏象類二十三。

 

水,五液也,即指膽胃以下十四端血氣而言,皆人之所賴以生者。

 

此而不明,動必多誤,故凡治過於病謂之過,治不及病謂之失,不得其中,皆治之過失也。)

 

子務明之,可以十全,即不能知,為世所怨。

 

(不能十全,必有過失,故招人之怨。)

 

雷公曰︰臣請誦脈經上下編甚眾多矣,別異比類,猶未能以十全,又安足以明之?(古有脈經,意即《脈要精微》《平人氣象》等論之義。)

 

帝曰︰子別試通五臟之過,六腑之所不和,針石之敗,毒藥所宜,湯液滋味,具言其狀,悉言以對,請問不知。

 

(別試通者,謂素之所通也。

 

其有未通者,當請問其所不知耳。)

 

雷公曰︰肝虛腎虛脾虛,皆令人體重煩冤,當投毒藥刺灸砭石湯液,或已或不已,願聞其解。

 

(肝主筋,筋病則不能收持。

 

腎主骨,骨病則艱於舉動。

 

脾主四肢,四肢病則倦怠無力,故皆令人體重。

 

然三臟皆陰,陰虛則陽亢,故又令人煩冤滿悶也。)

 

帝曰︰公何年之長而問之少,余真問以自謬也。

 

吾問子窈冥,子言上下編以對何也?(言對非所問,反若問者之自謬也。

 

窈冥,玄微之謂。

 

如《八正神明論》曰︰觀其冥冥者,言形氣營衛之不形於外,而工獨知之,以日之寒溫,月之虛盛,四時氣之浮沉,參伍相合而調之,工常先見之,然而不形於外,故曰觀於冥冥焉。

 

此即帝之所問,而公對則誤,故非之也。

 

窈音杳。)

 

夫脾虛浮似肺,腎小浮似脾,肝急沉散似腎,此皆工之所時亂也,然從容得之,(脾本微軟,病而虛浮,則似肺矣。

 

腎本微沉,病而小浮,則似脾矣。

 

肝本微弦,病而急沉散,則似腎矣。

 

脈有相類,不能辨之,則以此作彼,致於謬誤,此皆工之不明,所以時多惑亂也。

 

若能知從容篇之道而比類求之,則窈冥之妙可得矣。

 

按︰王氏曰︰浮而緩曰脾,浮而短曰肺,小浮而滑曰心,急緊而散曰肝,搏沉而滑曰腎。

 

此詳言五臟脈體,以明本節之義也。

 

所以診法,有從部位察臟氣者,有從脈體察臟氣者,得其義則妙無不在,學人當於此而貫通焉。)

 

若夫三臟土木水參居,此童子之所知,問之何也?(脾合土,肝合木,腎合水,三臟皆在膈下,氣脈相近,故曰參居。)

 

雷公曰︰於此有人,頭痛筋攣骨重,怯然少氣,噦噫腹滿,時驚不嗜臥,此何臟之發也?脈浮而弦,切之石堅,不知其解,復問所以三臟者,以知其比類也。

 

(此下言腎病之疑似也。

 

脈浮類肺,脈弦類肝,脈石堅類腎,難以詳辨,故復問三臟之比類也。

 

噦,於決切,又音誨。

 

噫,伊芳、隘二音。)

 

帝曰︰夫從容之謂也。

 

(引經語也,如下文。)

 

夫年長則求之於腑,年少則求之於經,年壯則求之於臟。

 

(此總言比異別類之法也。

 

夫年長者每多口味,六腑所以受物,故當求之於腑以察其過。

 

年少者每忽風寒勞倦,所受在經,故當求之於經以察其傷。

 

年壯者多縱房欲,五臟所以藏精,故當求之於臟以察其虛實。)

 

今子所言,皆失八風菀熱,五臟消爍,傳邪相受。

 

(帝言公之所問,但據病而言,而不知其所以然,故於八風菀熱之故,五臟消爍之由,及邪傳相受之次,則皆失之也。

 

菀,鬱同。

 

爍,式灼切。)

 

夫浮而弦者,是腎不足也。

 

(腎脈宜沉,浮則陰虛,水以生木,弦則氣泄,故為腎之不足。)

 

沉而石者,是腎氣內著也。

 

(沉而石,沉甚而堅也。

 

陰中無陽則腎氣不達,故內著不行也。)

 

怯然少氣者,是水道不行,形氣消索也。

 

(精所以成形,所以化氣。

 

水道不行則形氣消 索,故怯然少氣也。)

 

咳嗽煩冤者,是腎氣之逆也。

 

(水臟空虛則上竊母氣,故令人咳嗽煩冤,是腎氣之上逆也。)

 

一人之氣,病在一臟也。

 

若言三臟俱行,不在法也。

 

(凡此皆一人之氣,病在腎之一臟耳。

 

即如上文雷公所問頭痛者,以水虧火炎也。

 

筋攣者,腎水不能養筋也。

 

骨重者,腎主骨也。

 

噦噫者,腎脈上貫肝膈,陰氣逆也。

 

腹滿者,水邪侮土也。

 

時驚者,腎藏志,志失則驚也。

 

不嗜臥者,陰虛目不瞑也。

 

病本於腎,而言三臟俱行,故非法也。)

 

雷公曰︰於此有人,四肢解墮,喘咳血泄,而愚診之以為傷肺,切脈浮大而緊,愚不敢治,粗工下砭石,病愈多出血,血止身輕,此何物也?(此下言脾病之疑似也。

 

砭,標兼切。)

 

帝曰︰子所能治,知亦眾多,與此病失矣。

 

譬以鴻飛,亦沖於天。

 

(言子之所能,余亦知其多;但以此病為傷肺,則失之矣。

 

譬以鴻飛,亦沖於天,雖所之任意,而終莫能得其際,亦猶長空浩渺之難測耳。)

 

夫聖人之治病,循法守度,援物比類,化之冥冥,循上及下,何必守經。

 

(循守法度,遵 古人之繩墨也。

 

援物比類,格事物之情狀也。

 

化之冥冥,握變化於莫測之間而神無方也。

 

能如是則循上可也,及下亦可也。

 

然則法不可廢,亦不可泥,弗拘形跡,何必守經,是乃所謂聖人之至治。)

 

今夫脈浮大虛者,是脾氣之外絕,去胃外歸陽明也。

 

(此言所問脈証,皆脾胃病也。

 

夫脾屬陰,為胃之裡;胃屬陽,為脾之表。

 

今脈來浮大而虛,則外有餘,內不足,是脾氣之外絕於胃也。

 

脾已去胃,故氣歸陽明而脈見如此。

 

按《血氣形志篇》曰︰陽明常多氣多血,刺陽明出血氣。

 

故雷公問粗工下砭石而愈者,正所以泄陽明之邪實耳。)

 

夫二火不勝三水,是以脈亂而無常也。

 

(二火,謂二陽臟,心肺居於膈上也。

 

三水,謂三陰臟,肝脾腎居於膈下也。

 

此五臟之象,陰多於陽,故曰二火不勝三水。

 

是以脾為陰土,須賴 火生。

 

今之脾氣去胃,外絕陽明,故脈亂無常者,以脾中無胃氣也。)

 

四肢解墮,此脾精之不行也。

 

(脾主四肢也。)

 

喘咳者,是水氣並陽明也。

 

(脾病不能製水,則水邪泛溢,並於胃腑,氣道不利,故為喘為咳,蓋五臟六腑,皆能令人咳也。)

 

血泄者,脈急血無所行也。

 

(經脈者,所以行血氣而營陰陽也。

 

脈之急疾,由於氣亂,氣亂則血亂,故注泄於便,無所正行矣。

 

血不守中,主在肺也。)

 

若夫以為傷肺者,由失以狂也。

 

不引比類,是知不明也。

 

(狂,妄也。

 

不引比類,故因喘 咳為傷肺,是知之不明也。

 

若參合脈証而求之,則病在脾而不在肺,可類察之矣。)

 

夫傷肺者,脾氣不守,胃氣不清,經氣不為使,真藏壞決,經脈旁絕,五臟漏泄,不衄則嘔,此二者不相類也。

 

(此明傷肺之候也。

 

肺金受傷,竊其母氣,故脾不能守。

 

人受氣於穀,穀入於胃,以傳於肺,肺病則穀氣無以行,故胃不能清。

 

肺者所以行營衛、通陰陽,肺傷則營 衛俱病,故經氣不為使。

 

真臟,言肺臟也。

 

肺臟損壞,則治節不通,以致經脈有所偏絕,而五臟之氣皆失其守,因為漏 泄,故不衄血於鼻,則嘔血於口。

 

此其在脾在肺,所本不同,故二者不相類也。

 

愚按︰人有五臟,曰心肺肝脾腎,皆為陰也。

 

本篇發明三陰為病之義,獨不及心肝二臟者,蓋心為君主,邪不可傷,傷則死矣,不待言也。

 

肝為將軍之官,木氣多強,故於篇首但言脾肝腎相似之脈,土木水參居之理,亦不詳言其病也。

 

舍此二者,則腎為藏精之本,肺為藏氣之本,脾為水穀之本。

 

水病則及肺,金病則及脾,盜母氣也;土病則敗及諸臟,失化生之原也。

 

凡犯三陰虧損者,皆在此三臟耳,三臟俱傷,鮮能免矣。

 

故聖帝特言於此,學人當深察其義。)

 

譬如天之無形,地之無理,白與黑相去遠矣。

 

(天有象,地有位,若不知之,則天若無形,地若無理。

 

此言三臟之傷,形証懸別,不能明辨,亦猶是也,黑白混淆,相去遠矣。)

 

是失吾過矣,以子知之,故不告子。

 

(是,此也。

 

言雷公之失,以吾不告之過耳。)

 

明引比類從容,是以名曰診經,是謂至道也。

 

(謂此篇明引形証,比量異同,以合從容之法,故名曰診經,乃至道之所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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