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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幼集成 - 卷二驚風辟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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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8-18 17:01: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幼幼集成 - 卷二驚風辟妄

 

 

喻嘉言曰︰驚風一門,古人鑿空妄談,後世之小兒受其害者,不知千百億兆。

 

蓋小兒初生,陰氣未足,性稟純陽,身內易致生熱,熱盛則生風生痰,亦所恆有,乃以驚風命名,隨有八候之目。

 

夫小兒腠理不密,更易感冒寒邪,寒邪中人,必先入太陽經。

 

太陽之脈,起於目內,上額交巔,還出別下項,夾脊抵腰中,是以病則筋脈牽強,遂有抽掣搐搦種種不通名目。

 

妄用金石腦麝,開關鎮墜之藥,引邪深入臟腑,千中千死。

 

徒據小兒八歲以前無傷寒之說,而立驚風一門。

 

殊不知小兒不耐傷寒,故初傳太陽一經,早已身強多汗,筋脈牽強,人事昏沉,病勢已極,湯藥妄投,危亡接踵,何由得至傳經解散哉﹗故言小兒無傷寒也。

 

不知小兒易於外感,惟傷寒為獨多,而世之妄稱驚風者,即此也。

 

是以小兒傷寒,要在三日內即愈者為貴;若至傳經,則無力耐之矣。

 

且傷寒門中,剛痙無汗,柔痙有汗,小兒剛痙少,柔痙多。

 

世俗見其汗出不止,神昏不醒,便以慢驚為名,妄用參朮附,閉塞腠理,熱邪不得外越,亦為大害,但比金石差減耳。

 

所以凡治小兒之熱,切須審其本元虛實,察其外邪重輕,或陰或陽,或表或裡,但當徹其外邪出表,不當固邪入裡也。

 

仲景原有桂枝湯,舍而不用,徒事驚風,毫厘千裡,害豈勝言哉﹗又曰︰小兒體脆神怯,不耐外感壯熱,多成痙病。

 

後世多以驚風立名,有四証八候之鑿說。

 

實則指痙病之頭搖手動者,為驚風之抽掣;指痙病之卒口噤腳攣急者,為驚風之搐搦;指痙病之背反張者,為驚風角弓反張。

 

幼科翕然宗之,病家坦然任之,不治外淫之邪,反投金石腦麝之藥,千中千死而不悟也。

 

又曰︰凡治小兒痙病,妄稱驚風名色,輕用鎮墜之藥者,立殺其兒。

 

此通國所當共禁者也。

 

蓋小兒不耐傷寒壯熱,易致昏沉,即於其前放銃吶喊,有所不知。

 

妄捏驚風,輕施鎮墜,勾引外邪深入五內,千中千死,從未有一救者,通國不為厲禁,寧有底止哉﹗又曰︰婦人產後血舍空虛,外風易入。

 

仲景謂新產亡血,虛,多汗出,喜中風,故今病痙後賢各從血舍驅風,成法可遵,非甚不肖者,不妄用鎮驚之藥。

 

不似小兒驚風之名,貽害千古,在賢智且不免焉。

 

茲約通國,共為厲禁,革除驚風二字,不許退場門入耳。

 

凡兒病發熱昏沉,務擇傷寒名家,循經救治,百不失一,於以打破小兒生死關,天人共快也(痙,擎上聲,風強病也)。

 

前為喻先生辟除驚風,指明病痙之說,誠善矣﹗第驚風之名,誤傳既久,沉迷者眾。

 

倘不為之剖晰詳明,指出証候治療,俾臨証者有所依歸,則後人何能深信?予不辭狂瞽,請為詳晰申明之。

 

蓋病痙非止一端,男婦皆有,不特小兒為然也。

 

如太陽過汗變痙,風病誤下變痙,瘡家誤汗變痙,產後汗多遇風變痙,跌撲破傷冒風變痙,表虛不任風寒變痙,一切去血過多變痙。

 

然男婦病此,醫者皆從太陽、厥陰循經救治,未聞以驚風之治治痙者,無如小兒病痙,獨以驚風為名而治者,由宋人之訛傳也。

 

一人倡之,遂群起而和之,然亦無師之智,各為臆說,愈趨愈下,遂致於離經叛道,乃有黃帝不知幼小之妄談。

 

殊不知《內經‧通評虛實論》有乳子病熱,乳子病風熱脈証之辨,《刺逆論》有嬰兒肉脆,血少氣弱,毫針之傳。

 

經雖三章,而脈証治療,井然可據,蓋以今日之丈夫,即昔年之乳子,他時之方脈,即此際之幼科。

 

人此人也,理此理也,安可岐之為二,故不易立科分。

 

孰料後人不特岐之,而並皇皇經旨,全然抹煞,蒙蔽後人耳目,得肆其無稽之妄談,背經毀聖,罪無可逭﹗所以嘉言痛辟其謬者,有由來矣。

 

予亦非妄言附和,實有成見,蓋臨証四十餘載,所治嬰幼以萬計,從不以驚風掛齒頰,亦未嘗遇一兒之驚風。

 

間有傷寒病痙,昏迷不省者,予以火功蘇之,仍為循經治療,無不生全,從未假一抱龍、蘇合為之鎮墜開關。

 

可見喻氏之言,確乎其不爽矣。

 

或曰︰經以風寒濕合邪而病痙,今乳子未離襁褓,安得有風寒濕而病痙乎?曰︰子謂風寒濕嬰兒絕少,殊不知風寒濕惟乳子為獨多。

 

如藜藿之兒房廊卑隘,戶牖蕭疏,衣褓單寒,坐臥非處,風寒之來,孰能悉為捍御?膏粱之子,過於慎重,於其甫生,輒閉戶塞牖,不親風日,不窺外門,重衣疊綿,溫暖過度,微汗時出,腠理甚疏,偶然脫換,風寒則乘虛而入矣。

 

至於濕氣,尤為難避。

 

凡衣褓不干,非濕乎?衾褥遺溲,非濕乎?澡浴糞穢,非濕乎?愚夫愚婦遇兒有疾,重衣複被,包裹嚴密,以致雨汗淋漓,失於更換,非濕乎?嬰兒患是三者於隱微之中,而醫者莫之能測也。

 

況幼科諸君,臨証不察病源,惟以驚風二字,橫於胸臆。

 

及至診視,但見發熱昏沉,即以驚風名之,輒以開關鎮墜,截風定搐之死法,以治變幻莫測之傷寒,抑遏其表邪,邀攔其出路,乃致荼毒以死。

 

而死者不知其然,父母不知其然,醫者亦不知其所以然而死之也。

 

此非後人之咎,作俑者不得辭其責矣。

 

妄名之害,其禍最酷。

 

不特舉世兒科滿口驚風,而舉世病家,亦滿口驚風,其至愚至惑者,又惟婦女為尤甚。

 

習俗相沿,竟成一驚風世界。

 

最可駭者,遇兒有疾,亦不察其為傷寒、為雜証,為內傷、外感,且先曰病由於嚇,致醫者聞之,正中下懷,不辨是嚇非嚇,先與之鎮驚。

 

及其引邪入裡,壯熱不退,醫者複不究其熱之在表在裡,為虛為實,且先曰熱則生風矣。

 

病家聞之適合其意,不察有風無風,乃囑其醫者先需截風定搐之藥。

 

醫必投其所好而與之,病家坦然無疑而受之,南轅北轍,劫奪誤投,病日沉危,而病家不以為怪。

 

設有明者,辨証既確,不事驚風,而病家不喜,是必更醫,必致覆水難收,死而後己。

 

如此死者,亦不可盡歸咎於醫,蓋病家有以致之也。

 

吁,妄名之為害如此乎﹗ <目錄>卷二\驚風辟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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