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台秘要 卷十八 論善能療者幾日可瘥448】
凡腳氣病枉死者眾,略而言之,有三種。
一覺之傷晚;二驕狠恣傲;三狐疑不決。
此之三種,正當枉死之色,世間雖有良醫,而病患有性靈,堪受入者更復鮮少。
故雖有騏驥而不遇伯過十病皆病源,凡腳氣病皆由感風毒所致也,得此病者多不即覺,或先無他病而忽得之,或因眾病後淫淫如不隨;發於苦痛而兼下者,便上入腹,入腹便宜速療之,浮大而緩,宜脈微而弱,宜之冷熱而用之沉細而快者,消息以意耳,日服一劑,服之,皆須可作大鱉氣息料弱,然石,別使心內至席,兩冷風痺,酸疼,腳腳涌泉挽膝冷腳疼膝頭,向一足向痛痺急吳氏竊尋蘇長史唐侍中徐王等腳氣方,身經自患三二十年,各序氣論,皆有道理。
具述灸穴類同蘇長史論曰︰腳氣之為病,本因腎虛,多中肥溢肌膚者,無問男女,若瘦而勞苦,肌膚薄實,皮膚濃緊者,縱患亦無死憂。
一瘥以後,又不可久立蒸濕等地,多飲酒食面,心情憂憒亦也,又有不腫而緩弱,行卒屈倒,漸至不仁,毒瓦斯上陰攻心便死。
急然則緩風毒瓦斯,得其總稱矣。
近來諸醫,多宗短劇所說,粗為詳悉,肘後單略,時有可依。
集驗亦遵短劇胡洽陶公微在梗概,並非身以今略述病有數種,形証不同,一人經病三十年,中便數發,每發差後用便增,一旬之內,變候不等,未能深達,往往致斃,固不可時,因丁憂得此病,三十年中,已經六七度發每發幾死,後發時有異,依舊用差方療。
不復有效,更張乃瘳耳,一分同者,毒瓦斯服側子金牙酒,往往得瘥。
此酒腳氣之要也,余無以加,痿蹙分異者,毒瓦斯入腹,冷熱不同,已經投藥,虛實亦異,或補或驗腳氣脈三種,以緩脈為輕,沉緊為次,洪數者為下,自三十者多死,洪數者並生,緩者不療自瘥,大況如此。
療之違法,雖生也,凡腳氣為疾,不同余病,風毒不退,未宜停藥,比見病者言疾自愈,廢藥不服,或已服藥而患末退,諸藥病相違,乃改為略述所知,以示同病者。
蘇凡腳氣病多以春末夏初發動,得之,皆因熱蒸情地憂憒,春發如輕,夏發更重,入秋少輕士得遍有死極專須差,醫者並經蘇凡腳氣病雖苦虛羸,要不可補之,補藥唯宜冬月酒中用之。
丸散亦不可補,服之臚脹,非而斃則若哉蘇夫腳氣病不可常服補藥,補藥多令鼓脹緊實難救也。
每月之中,須五六度行利為佳,縱常悶,之,蘇諸毒瓦斯所攻,攻內則心急悶,不療至死。
若攻外毒出皮膚則不仁,不仁者膏摩之瘥;若未急宜此仍灸勿止,待肢體輕乃休矣。
蘇療腳氣不可全補,當依前論,隨四時候病虛實療之,常宜食犢肉犢蹄鯽魚鯉魚豬兔肉蔥極房初耳服蘇凡腳氣復發,或似石發,惡寒壯熱,頭痛手足冷,或似瘧發,發作有時,又似傷寒,脈甚平大蘇凡腳氣虛病,猛在皮膚毒未入者,可服三五劑,大小竹瀝湯唯宜多熱者,大小續命湯時宜可用,不宜多至十劑也。
石斛酒及鐘乳酒,惡於側子,而傷緩鈍小,石斛散及鐘乳散宜多冷者服氣不每頭漸唐若頭面及項,少似熱氣上,即露背膊取冷,勿使腰腎冷,其背膊冷,極濃著衣,須如此姑息添冷水唐凡腳氣病患不能永瘥,至春夏還復發動,夏時腠理開不宜臥睡,睡覺令人按,勿使邪氣稽留,數勞動關節,常令通暢,此並養生之要,拒風邪法也。
尋常有力,每食後行五百步,罷倦便止,此腳中惡氣,隨即下散,雖浮腫氣不能上也。
(出上卷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