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生白濕熱病篇】
雄按:此肺胃氣液兩虛之證,故宜清補,不但陰膩不可用,且與脾虛之宜於守補溫運者亦異。
楊云:分別極清。
二十九濕熱證:四五日,忽大汗出,手足冷,脈細如絲或絕,口渴,莖痛,而起坐自如,神清語亮,乃汗出過多,衛外之陽暫亡,濕熱之邪仍結,一時表裡不通,脈故伏,非真陽外脫也。
宜五苓散去朮,加滑石、酒炒川連、生地、皮等味。
雄按:吳本無川連、生地。
此條脈證,全似亡陽之候,獨於舉動神氣,得其真情,噫!
此醫之所以貴識見也。
以口渴、莖痛,知其邪結。
以神清語亮,知非脫證。
雄按:此條原注,全似評贊,章氏以為自注,究可疑也。
至衛陽暫亡,必由誤表所致,濕熱仍結,陰液已傷,故以四苓加滑石導濕下行,川連、生地清火救陰, 皮固其衛氣,用法頗極周密。
楊云:發明方意精當。
汪按。
此注當亦後人所附評語。
且此證世所罕見,況亡陽脫證。
起坐自如。
神清語亮者。
亦不少。
據以辨證似不甚明確。
惟口渴莖痛為亡陽所無耳。
三十濕熱證:發痙神昏,獨足冷陰縮,下體外受客寒,仍宜從濕熱治,只用辛溫之品,煎湯熏洗。
楊云:仍從濕熱治是矣。
辛溫熏洗,不愈益其濕乎,不惟治下而遺上也。
汪按:熏洗似無大礙,但未必有益。
陰縮為厥陰之外候,合之足冷,全似虛寒,乃諦觀本證,無一屬虛,始知寒客下體,一時營氣不達,不但證非虛寒,並非上熱下寒之可擬也。
仍從濕熱治之,又何疑耶?發痙神昏,邪犯肝心。
若邪重內閉,厥陰將絕,必囊縮足冷而舌亦卷,是邪深垂死之證。
本非虛寒,今云由外受客寒,臨證更當詳細察問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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