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禮注疏 卷第十八】
三耦既拾取矢,諸公、卿、大夫皆降,如初位,與耦入於次,皆袒、決、遂,執弓,皆進當,進坐,說矢束。
上射東面,下射西面,拾取矢,如三耦。
(皆進當,進三耦揖之位也。凡繼射,命耦而已,不作射,不作取矢,從初。)
[疏]『三耦』至『三耦』。
註『皆進』至『從初』。
釋曰:云『凡繼射,命耦而已,不作射,不作取矢,從初』者,言凡繼射命耦者,前三耦卒射後,大夫降至『三耦之南,西面北上,司射東面於大夫西,比耦,大夫與大夫,命上射曰:某禦於子。
命下射曰:子與某子射。
卒,遂比眾耦』云云。
至公即席後,賓升階復位還筵,而後卿大夫繼射,後『眾皆繼射,釋獲皆如初』,註云:『諸公卿言取弓矢,眾言釋獲,互言也。』
既《司射》註:『司射所作,唯上耦。』
是此文小射正但作三耦拾取矢,公以下亦無作拾文,故曰『不作取矢從初』,從三耦法也。
若士與大夫為耦,士東面,大夫西面。
大夫進坐,說矢束,退反位。
(說矢束,自同於三耦,謙也。)
[疏]註『說矢』至『謙也』。
釋曰:云『自同於三耦,謙也』者,以其三耦是士之束,既是大夫,若束則異於三耦,故云說矢束自同於三耦謙也。
《鄉射》『坐說矢束』,註云:『說矢束者,下耦以將拾取。』
彼不言同三耦者,彼三耦非大夫故也。
耦揖進,坐兼取乘矢,興,順羽,且左還,毋周,反面揖。
(兼取乘矢,不敢與大夫拾。)
大夫進坐,亦兼取乘矢,如其耦。
北面三挾一個,揖進。
大夫與其耦皆次,釋弓,說決、拾、襲,反位。
諸公、卿升就席。
(大夫反位,諸公卿乃升就席,大夫與己上下位。)
[疏]註『大夫』至『下位』。
釋曰:諸公卿大夫自為耦者,拾取矢在前,大夫與士耦者說矢束,拾取矢在後,今待大夫反位,公卿乃升就席者,以其上大夫與下大夫同是大夫爵,但上下有異耳。
故上大夫待下大夫反位,乃後升就席。
眾射者繼拾取矢,皆如三耦,遂入於次,釋弓矢,說決、拾、襲,反位。
司射猶挾一個以作射,如初。
一耦揖升如初。
司馬升,命去侯,負侯許諾。
司馬降,釋弓反位。
司射與司馬交於階前,倚撲於階西,阼階下,北面請以樂於公,公許。
(請奏樂以為節也。
始射,獲而未釋獲,復釋獲,復用樂行之。
君子之於事也,始取茍能,中課有功,終用成法,教化之漸也。
射用應樂為難。
孔子曰:『射者何以聽,循聲而發,發而不失正鵠者,其唯賢者乎?』)
[疏]註『請奏』至『者乎』。
釋曰:云『請奏樂以為節也』者,謂若天子《騶虞》九節,諸侯《首》七節,大夫》,士《采蘩》皆五節。
云『始射,獲而未釋獲』者,謂第一番三耦射中時,雖唱獲未釋。
云『復釋獲』者,謂第二番眾耦皆射,釋未作樂。
云『復用樂行之』者,謂第三番射,非直釋,復用樂焉。
云『射用應樂為難』者,但禮射,其容體比於禮,其節奏比於樂,又須中於侯,名為應樂節。
云『孔子曰』者,《禮記。射義》文。
引之者,證射用應樂而為難之意。
司射反,撲,東面命樂正曰:『命用樂。』
(言君有命用樂射也。樂正在工南,北面。)
[疏]註『言君』至『北面』。
釋曰:云『樂正在工南,北面』者,此時工在洗東西面,樂正在工南北面,司射在西階下東面。
經云『命樂正』者,東面遙命之。
樂正曰:『諾。』
司射遂堂下,北面視上射,命曰:『不鼓不釋。』
(不與鼓節相應,不釋也。
鼓亦樂之節。
《學記》曰:『鼓無當於五聲,五聲不得不和。』
凡射之鼓節,《投壺》其存者也。
《周禮》射節:天子九,諸侯七,卿大夫以下五。)
[疏]註『不與』至『下五』。
釋曰:引《學記》者,證鼓得與樂為節之事。
云『凡射之鼓節,《投壺》其存者也』者,射之鼓節多少無文,案今《禮記。
投壺》篇圖出魯鼓、薛鼓,云『取半以下為投壺節,盡用之為射節』,是其投壺存者。
云『《周禮》射節:天子九』以下者,是《射人》、《樂師》皆有此支,引之者,證射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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