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德文●威瑪共和國】 德國威瑪共和國(DieWeimarerRepublik),是西元一九一九至一九三三年根據在威瑪(Weimar)訂定的憲法而成立的共和國。
限於凡爾賽和約,不包括薩爾區,地廣四十六萬九千平方公里,人民六千二百四十萬。
威瑪共和國是德國在第一次大戰失敗下的產物。
當時由於長久以來各邦省,以及全國性憲法民主化改革的傾向,所以在一次海軍政變失敗後,以及慕尼黑等重要大城市要求建立民主共和國呼聲中,握有相當權力的社會民主黨(SPD)提出最後通牒,使得德國首相巴登(PrinzMaxVonBaden)在一九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宣布皇帝威廉二世退位而成立共和國。
行政權暫交艾伯特‧施德曼(Fr.EbertScheidemann)。
威瑪國會在一九一九年八月十一日制定了所謂威瑪憲法,它是當時三大政黨妥協的成果,保留了俾斯麥時代中央政府的權力。
德國從一九一九至一九二三年間一直處於大戰戰勝國的壓力下,尤其是法國;
由於賠償的問題,弄得全國經濟陷入危機,通貨膨脹,失業人口大增。
後雖得美國的貸款,已有轉好之勢,但內部的政治危機在各黨派的權力鬥爭之中已不可收拾,雖有興登堡將軍身為總統坐鎮,終使希特勒的國家社會黨利用內部政治的紊亂,經濟的不安,失業的人口,獲得廣大群眾無知而熱情的支持,取得政權,解散國會,成立一黨專政的獨裁政府,威瑪共和國就此結束。
(鄭芳雄)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