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英文●英國廣播公司】 西元一九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倫敦六家主要電器製造商,集資創立著名的英國廣播公司(BritishBroadcastingCompany),經費由出售收音機附加費,及收聽執照費各負擔百分之五十。
當時一般人認為這座電臺不會支持長久;
不料一年以後,領有收音機執照者即達十二萬五千人。
節目方面,最初有醫院病人節目、兒童節目、話劇、戶外廣播及歌劇等。
次年,增加新聞、宗教及學校節目。
播出時間,除週日外,均自晚五時至十一時,而廣告節目一律禁止。
英國廣播公司開播後,政府特成立收聽委員會,經常收聽節目內容。
一九二六年七月,委員會建議由政府收買該公司股票,建立國家廣播電臺,以便負起全國性之廣播任務。
一九二七年元旦,改組後的英國廣播公司在皇家特許狀下正式成立,有效期間十年。
根據特許狀規定,英國廣播公司為公營之獨占廣播事業,經營政策與節目內容,均由郵政大臣負責監督。
同年,全國計有二十一座電臺,收音機增至二百二十七萬架,服務聽眾約為全國人口百分之八十。
一九三七年,特許狀延長十年;
一九四七年屆滿後,為適應戰後大眾傳播事業之轉變,特許狀僅延長五年。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有關廣播電視是否應獨占問題,曾引起英人之激烈辯論。
最後國會決定,廣播事業仍由英國廣播公司獨占經營,特許期限延長至一九六四年。
英國廣播公司,自成立後,日有發展。
目前,是世界上規模最大、聲譽最隆的廣播公司。
英國廣播公司,為獨占性及非營利性之公營事業,其最高決策機構為管理委員會(BoardofGovernors)。
管理委員九人,包括首相、反對黨領袖、最高法院院長、郵政大臣、蘇格蘭、威爾斯與北愛爾蘭州長及其他重要官員。
各委員由國王任命,任期五年。
公司實際負責人為總經理,下轄祕書處、行政部、工程部、國外廣播部及電視廣播部等。
英國廣播公司不受政府之直接控制。
它與政府各部門的關係,其有相當的獨立性。
在政策及節目方面,雖直接受管理委員會之監督指導,但總經理尚須對國會負責。
英國的電視事業,最初亦由「英國廣播公司」負責發展,並由該公司獨占經營,直至一九五四年,始有商業性之電視出現。
一九三四年,英國成立電視委員會,負責策畫全國電視事業之發展,一九三六年八月,英國廣播公司在亞歷山大宮建立了一座電視臺,開始播送電視節目,這是英國電視事業的開端。
一九三九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電視事業停止,當時電視機已有兩萬架。
大戰結束後,電視於一九四六年恢復。
一九六三年,英國電視機增至一千二百五十萬架,英國廣播公司計有四十四個電視臺、八個轉播臺,每週播出時間為六十小時(政府命令規定),服務聽眾約占全國人口百分之九十九。
英國廣播公司之電視節目,百分之八十五係自行製作,百分之十來自美國,其餘來自歐洲國家。
英國廣播公司為歐洲電視廣播網(Eurovision)之創始會員,現並為主要會員之一。
(方蘭生)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6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