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社會●社會失調】 所謂社會失調(SocialMaladjustment),可說是社會調適(SocialAdjustment)的相反面。
在社會學上,失調即對社會不能完全適應或欠缺調和。
其意乃指個人或團體與其環境的關係缺乏調和或平衡的狀態。
換言之,凡個人或團體無法或未能與社會環境維持調和關係者,都可稱為社會失調。
因此,這個社會學術語,和社會平衡是相對待的名詞。
社會平衡與社會調適的意義很相近,而失調則失卻調和適應及平衡的現象和功能。
社會失調的範圍很廣,不限於對社會規範之不適應或不順從,和拒絕及懷疑此一社會的基本價值觀念。
所有個人與個人之間,團體與團體之間,個人與團體之間,一種文明的各個因素之間,各個人與文明的各因素之間,應有的平衡及和諧關係不能建立起來,即社會調適無法達成的這些過程或現象,可通稱為社會失調。
美國社會學家季林(JohnLewisGillin)著社會病理學,並於西元一九五四年著有專書(西班牙文本)討論個人及社會失調。
他認為社會的調節不善,是社會病態,多由於社會文化各要素或各組織結構之間不能維持平衡的結果;
以致危害某些社會團體的存續,破壞社會良好秩序,因而不能滿足社會成員的基本需要。
對於如何預防及消弭社會失調現象,季林氏並提出若干方案,可供參考。
(謝康)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2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