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歌劇】 Operetta
【辭書名稱】教育大辭書
輕歌劇這個名詞早在十七、十八世紀已被使用,泛指一般較短、較輕鬆的歌劇;
從十九世紀的後半至二十世紀初,輕歌劇成為一個專有名詞,指和一般規模龐大、劇情嚴肅的歌劇相對的一種較輕巧、含有對白、歌曲及舞蹈的歌劇種類。
嚴格的說,輕歌劇是由法國的喜歌劇間接逐步發展出來的;
它的故事取材生活化、大眾化,經常帶有詼諧和諷刺性。
而真正為輕歌劇打下基礎的,是生於德國卻幾乎都住在巴黎的奧芬巴哈(JacquesOffenbach,1819~1880)。
繼他之後,許多法國音樂家亦以類似的風格寫了不少輕歌劇;
法國之外,國民樂派的音樂家寫作的歌劇多半亦傾向此一風格。
十九世紀末,由於法國輕歌劇的漸趨沒落,維也納在歌唱劇的傳統上,成為輕歌劇的另一個重鎮,並有後來居上之勢;
其中以小約翰.史特勞斯(JohannStrauss,1825~1899)最具代表性。
他的輕歌劇中反映出維也納融合奧地利、匈牙利及波西米亞地區生活、文化的特色,劇中大量地使用圓舞曲、波爾卡舞曲,也是這些作品至今仍廣受喜愛的原因之一,史特勞斯的[蝙蝠](DieFledermaus,一八七四年在維也納首演)可說是代表作。
二十世紀初輕歌劇的得以繼續,則要感謝雷哈(FranzLehar,1870~1948);
他的成名作[風流寡婦](DieLustigeWitwe,一九○五年在維也納首演)不僅在今日仍常演出,其中的多首舞曲和歌曲更被改編成流行音樂。
雷哈的晚期作品則不時在歡樂中加入淡淡的憂傷,例如以中國為故事背景的[微笑之國](DasLanddesLächelns,一九二三年於維也納首演)。
輕歌劇在英語系國家的姊妹劇種則是「音樂劇」(MusicalsorMusicalComedy)。
音樂劇的開始遠可推至英國一七二九年所發表的[乞丐歌劇],近則可溯到維也納輕歌劇的影響。
今日則是英語系國家(如英國、美國),在歌劇之外的另一種以音樂演出的劇種。
與歌劇相較,音樂劇的音樂內容簡單得多,戲劇結構亦並未隨著時日變遷而有所改變,係以大眾娛樂為訴求,不似今日歌劇以追求藝術形式及內涵之突破為重點。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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