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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溪心法 卷五 丹溪翁傳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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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15 00:21:2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丹溪心法 卷五 丹溪翁傳 124

 

 

丹溪翁者,婺之義烏人也,姓朱氏,諱震亨,字彥修,學人尊之曰丹溪翁。

 

翁自幼好學 ,日記千言。

 

稍長,從鄉先生治經,為舉子業。

 

後聞許文懿公得朱子四傳之學,講道八華山 ,複往拜焉。

 

益聞道德性命之說,宏深粹密,遂為專門。

 

一日,文懿謂曰︰“吾臥病久,非 精於醫者不能以起之。

 

子聰明異常人,其肯游藝於醫乎?”翁以母病脾,於醫亦粗習,及聞 文懿之言,即慨然曰︰“士苟精一藝,以推及物之仁,雖不仕於時,猶仕也。”

 

乃悉焚棄向 所習舉子業,一於醫致力焉。

 

時方盛行陳師文、裴宗元所定大觀二百九十七方。

 

翁窮晝夜是 習,既而悟曰︰“摻古方以治今病,其勢不能以盡合。

 

苟將起度量,立規矩,稱權衡,必也 《素》《難》諸經乎。

 

然吾鄉諸醫鮮克知之者。”

 

遂治裝出游,求他師而叩之。

 

乃渡浙河, 走吳中,出宛陵,抵南徐,達建業,皆無所遇。

 

及還武林,忽有以其群羅氏告者。

 

羅名知悌 ,字子敬,世稱太無先生,宋理宗朝寺人,學精於醫,得金劉完素之再傳,而旁通張從正、 李杲二家之說。

 

然性褊甚,恃能厭事,難得意。

 

翁往謁焉,凡數往返,不與接。

 

已而求見愈 篤,羅乃進之曰︰“子非朱彥修乎?”時翁已有醫名,羅故知之。

 

翁既得見,遂北面再拜以謁,受其所教。

 

羅遇翁亦甚歡,即授以劉、張、李諸書,為之敷揚三家之旨,而一斷於經,且曰︰“盡去而舊學,非是也。”

 

翁聞其言,渙焉無少疑滯於胸臆。

 

居無何,盡得其學以歸。

 

鄉之諸醫,泥陳裴之學人,聞翁言,即大驚而笑且排。

 

獨文懿喜曰︰“吾疾其遂瘳矣乎﹗ ”文懿得末疾,醫不能療者餘十年。

 

翁以其法治之,良驗。

 

於是諸醫之笑且排者,始皆心服口譽,數年之間,聲聞頓著。

 

翁不自滿足,益以三家之說推展之,謂劉、張之學,其論臟腑氣化有六,而於濕熱相火三氣致病為最多。

 

遂以推陳致新,瀉火之法療之,此固高出前代矣。

 

然有陰虛火動,或陰陽兩虛,濕熱自盛者,又當消息而用之。

 

謂李之論飲食勞倦,內傷脾 胃,則胃脘之陽不能以升舉,並及心肺之氣,陷入中焦,而用補中益氣之劑治之,此亦前人 之所無也。

 

然天不足於西北,地不滿於東南。

 

天,陽也;地,陰也。

 

西北之人,陽氣易於降;東南之人,陰火易於升。

 

苟不知此,而徒守其法,則氣之降者固可愈,而於其升者亦從而用之,吾恐反增其病矣。

 

乃以三家之論,去其短而用其長,又複參之以太極之理,《易》《 禮記》《通書》《正蒙》諸書之義,貫穿《內經》之言,以尋其指歸。

 

而謂《內經》之言火 ,蓋與太極動而生陽,五性感動之說有合;其言陰道虛,則又與《禮記》之養陰意同。

 

因作 相火及陽有餘陰不足二論以發揮之。

 

其論相火有曰︰陽動而變,陰靜而合,而生水火木金土 。

 

然火有二焉,曰君火,曰相火。

 

君火者,人火也;相火者,天火也。

 

火內陰而外陽,主乎 動者也。

 

故凡動皆屬火。

 

以名而言,形質相生,配於五行,故謂之君;以位而言,生於虛無 ,守位稟命,故謂之相。

 

天生物,恆於動;人有此生,亦恆於動。

 

然其所以恆於動者,皆相 火助之也。

 

見於天者,出於龍雷則木之氣,出於海則水之氣也;具於人者,寄於肝腎二部, 肝屬木而腎屬水也。

 

膽者肝之府,膀胱者腎之府,心胞絡者腎之配,三焦以焦言,而下焦司 肝腎之分,皆陰而下也。

 

天非此火不能生,人非此火不能以有生。

 

天之火雖出於木,而皆本 乎地,故雷非伏,龍非蟄,海非附於地,則不能鳴,不能飛,不能波也。

 

鳴也,飛也,波也 ,動而為相火者也,肝腎之陰,悉具相火,人而同乎天也。

 

或曰︰相火天人所同,東垣何以 指為元氣之賊?又謂火與元氣不兩立,一勝則一負,然則如之何而可使之無勝負乎?曰︰周子 曰︰神發知矣。

 

五性感動而萬事出,五者之性,為物所感,不能不動。

 

謂之動者,即《內經 》五火也。

 

相火易動,五性厥陽之火,又從而扇之,則妄動矣。

 

火既妄動,則煎熬真陰,陰 虛則病,陰絕則死。

 

君火之氣,經以暑與熱言之,而相火之氣,則以火言,蓋表其暴悍酷烈 有甚於君火也。

 

故曰︰“相火元氣之賊。”

 

周子曰︰聖人定之以中正仁義而主靜。

 

朱子亦曰 ︰必使道心常為之主,而人心每聽命焉,此善處乎火者也。

 

人心聽命於道心,而又能主之以 靜,彼五火將寂然不動。

 

而相火者,惟有扶助造化,而為生生不息之運用爾,夫何元氣之賊哉﹗或曰︰《內經》相火注,言少陰少陽矣,未嘗言及厥陰太陽,而吾子言之,何也?曰︰足 太陽少陰,東垣嘗言之,治以炒柏,取其味辛,能瀉水中之火。

 

戴人亦言膽與三焦,肝與胞 絡,皆從火治,此歷指龍雷之火也。

 

余以天人之火,皆生於地,如上文所云者,實廣二公之意耳。

 

或曰︰《內經》言火者非一,往往於六氣中見之,而言臟腑者未之有也,二公豈他有 所據耶?曰︰經以百病皆生於風寒暑濕燥火之動而為變者,岐伯歷指病機一十九條,而屬火 者五,此非相火為病之出於臟腑者乎?考之《內經》,諸熱瞀瘈瘲,則屬之火;諸狂燥越,則 屬之火;諸病附腫,痛酸驚駭,則屬之火。

 

又《原病式》曰︰諸風掉眩,屬於肝火之動也; 諸風 鬱病痿,屬於肺火之升也;諸濕腫滿,屬於脾火之勝也;諸痛癢瘡瘍,屬於心火之用 也。

 

是皆火之為病出於臟腑者然也。

 

噫﹗以陳無擇之通達,猶以暖識論君火,日用之火論相 火,是宜後人之聾瞽哉﹗其論陽有餘陰不足,有曰︰“人受天地之氣以生,天之陽氣為氣, 地之陰氣為血”,然氣常有餘而血常不足,何為其然也?天,大也,為陽而運於地之外。

 

地 居天之中,為陰,而天之大氣舉之。

 

日,實也,屬陽而運於月之外;月,缺也,屬陰而稟日 之光以為明者也。

 

則是地之陰已不勝夫天之陽,月之陰亦不敵於日之陽。

 

天地日月尚然,而 況於人乎﹗故人之生,男子十六歲而精通,女子十四歲而經行,是有形之後,猶有待於乳哺 水穀之養,而後陰可與陽配成乎人,而為人之父母。

 

古人必近三十二十而後嫁娶者,可見陰 氣之難於成,而古人之善於保養也。

 

錢仲陽於腎有補而無瀉,其知此意者乎。

 

又按《禮記》 注曰︰“人惟五十,然後養陰者有以加”,《內經》“年至四十,陰氣自半而起居衰矣”, 男子六十四歲而精絕,女子四十九歲而經斷。

 

夫以陰氣之成,止為三十年之運用,而竟已 先虧,可不知所保養也。

 

經曰︰“陽者天也,主外;陰者地也,主內。

 

故陽道實,陰道虛。”

 

斯言豈欺我哉?或曰︰遠取諸天地日月,近取諸男子之身,曰有餘,曰不足,吾已知之矣 。

 

人在氣交之中,今欲順陰陽之理而為攝養之法,如之何則可?曰︰主閉藏者,腎也;司疏泄 者,肝也。

 

二臟皆有相火,而其系上屬於心,心君火也。

 

為物所感則易於動,心動則相火翕 然而隨。

 

聖賢教人收心養心,其旨深矣。

 

天地以五行更迭衰旺而成四時,人之五臟六腑,亦 應之而衰旺,四月屬巳,五月屬午,為火不旺。

 

火為肺金之夫,火旺則金衰。

 

六月屬未,為 土大旺,土為水之夫,土旺則水衰,況腎水嘗藉肺金為母,以補助其不足。

 

古人於夏月必獨 宿而淡味,兢兢業業,保養金水二臟,正嫌火土之旺爾。

 

《內經》又曰︰“冬藏精者,春不 病濕”,十月屬亥,十一月屬子,正元氣潛伏閉藏,以養其本然之真,而為來春升動發生之 本。

 

若於此時不恣欲以自戕,至春升之際,根本壯實,氣不輕浮,尚何病之可言哉?於是翁 之醫益聞,四方以病來迎者,遂輻輳於道,翁咸往赴之。

 

其所治病凡幾,病之狀何如,施何 良方,飲何藥而愈,自前至今驗者何人何縣裡主名,得諸見聞,班班可紀。

 

浦江鄭義士,病滯下,一夕,忽昏仆,目上視,溲注而汗瀉。

 

翁診之,脈大無倫,即告曰︰“此陰虛陽暴絕 也,蓋得之病後酒且內,然吾能愈之。”

 

急命治人參膏,而且促灸其氣海。

 

頃之,手動,又 頃而唇動。

 

及參膏成,三飲之,蘇矣。

 

其後服參膏盡數斤,病已。

 

天台周進士,病惡寒,雖 暑亦必以綿蒙其首,服附子數百,增劇。

 

翁診之,脈滑而數,即告曰︰“此熱甚而反寒也” ,乃以辛涼之劑,吐痰一升許,而蒙首之綿減半。

 

仍用防風通聖飲之,愈。

 

周固喜甚,翁曰 ︰“病愈後,須淡食以養胃,內觀以養神,則水可生,火可降,否則附毒必發,殆不可救。

 

彼不能然,後告疽發背死。

 

浙省平章,南癥閩粵還,病反胃,醫以為可治。

 

翁診其脈,告曰 ︰“公之病不可言也”,即出,獨告其左右曰︰“此病得之驚後而使內,火木之邪相挾,氣 傷液亡,腸胃枯損,食雖入而不化,食既不化,五臟皆無所稟。

 

去此十日,死。”

 

果如言。

 

鄭義士家一少年,秋初病熱,口渴而妄語,兩顴火赤,醫作大熱治。

 

翁診之,脈弱而遲,告 曰︰“此作勞後病溫,惟當服補劑自已,今六脈皆搏手,必涼藥所致。”

 

竟以附子湯啜之, 應手而瘥。

 

浙東憲幕傅氏子,病妄語,時若有所見,其家妖之。

 

翁切其脈,告曰︰“此病痰 也,然脈虛弦而沉數,蓋得之當暑飲酸又大驚。”

 

傅曰︰“然﹗嘗夏因勞而甚渴,恣飲梅水 一二升,又連得驚數次,遂病。”

 

翁以治痰補虛之劑處之,旬浹愈。

 

裡人陳時叔病脹,腹如 斗,醫用利藥轉加。

 

翁診之,脈數而澀,告曰︰“此得之嗜酒,嗜酒則血傷。

 

血傷則脾土之 陰亦傷,胃雖受谷,不能以轉輸,故陽升陰降而否矣。”

 

陳曰︰“某以嗜酒,前後溲見血者 有年。”

 

翁用補血之劑投之,驗。

 

權貴人以微疾來召,見翁至,坐中堂自如。

 

翁診其脈,不 與言而出。

 

使詰之,則曰︰“公病在死法中,不出三月,且入鬼錄。”

 

顧猶有驕氣耶,後果 如期死。

 

一老人病目無見,使來求治。

 

翁診其脈,微甚,為製人參膏飲之,目明如常時。

 

後 數日,翁複至,忽見一醫在庭煉礞石,問之,則已服之矣。

 

翁愕然曰︰“此病得之氣大虛, 今不救其虛,而反用礞石,不出此夜必死。”

 

至夜參半,氣奄奄不相屬而死。

 

一男子病小便 不通,醫治以利藥,益甚。

 

翁診之,右寸頗弦滑,曰︰“此積痰病也,積痰在肺。

 

肺為上焦 ,而膀胱為下焦,上焦閉則下焦塞,譬如滴水之器,必上竅通,而後下竅之水出焉。

 

”乃以 法大吐之,吐已,病如失。

 

一婦人病不知,稍蘇,即號叫數四而複昏。

 

翁診之,肝脈弦數而 且滑,曰︰“此怒心所為,蓋得之怒而強酒也。

 

”詰之,則不得於夫,每遇夜,引滿自酌解 其懷。

 

翁治以流痰降火之劑,而加香附以散肝分之鬱,立愈。

 

一女子病不食,面北臥者且半 載,醫告術窮。

 

翁診之,肝脈弦出左口,曰︰“此思男子不得,氣結於脾故耳。

 

”叩之,則許嫁夫入廣且五年。

 

翁謂其父曰︰“是病惟怒可解,蓋怒之氣擊而屬木,故能沖其土之結。

 

今茅觸之使怒耳。

 

”父以為不然。

 

翁入而掌其面者三,責以不當有外思,女子號泣大怒,怒 已,進食。

 

翁複潛謂其父曰︰“思氣雖解,然必得喜,則庶不再結。

 

”乃詐以夫有書,旦夕 且歸。

 

後三月,夫果歸而病不作。

 

一婦人產後,有物不上如衣裾,醫不能喻。

 

翁曰︰“此子宮也,氣血虛,故隨子而下。

 

”即與黃 當歸之劑,而加升麻舉之,仍用皮工之法,以五倍 子作湯洗濯,皴其皮。

 

少選,子宮上。

 

翁慰之曰︰“三年後可再生兒,無憂也。

 

”如之。

 

一 貧婦寡居病癩,翁見之惻然,乃曰︰“是疾世號難治者,不守禁忌耳。

 

是婦貧而無濃味,寡而無欲,庶幾可療也。

 

”即自具藥療之,病愈後複投四物湯數百,遂不發動。

 

翁之為醫,皆 此類也。

 

蓋其遇病施治,不膠於古方,而所療皆中。

 

然於諸家方論,則靡所不通。

 

他人靳靳 守古,翁則操縱取舍而卒與古合。

 

一時學人咸聲隨影附,翁教之 忘疲。

 

一日,門人趙良 仁問大極之旨。

 

翁以陰陽造化之精微與醫道相出入者論之,且曰︰“吾於諸生中,未嘗論至 於此。

 

今以吾子所問,故偶及之,是蓋以道相告,非徒以醫言也。

 

趙出語人曰︰“翁之醫其 始橐 於此乎﹗羅成之自金陵來見,自以為精仲景學,翁曰︰“仲景之書,收拾於殘篇斷簡 之餘,然其間或文有不備,或意有未盡,或編次之脫落,或義例之乖舛,吾每觀之,不能以 無疑。

 

”因略摘疑義數條以示,羅尚未悟。

 

及遇治一疾,翁以陰虛發熱而用益陰補血之劑療 之,不三日而愈。

 

羅乃嘆曰︰“以某之所見,未免作傷寒治。

 

今翁治此,猶以芎歸之性辛溫 ,而非陰虛者所宜服,又況汗下之誤乎﹗”翁春秋既高,乃徇張翼等所請,而著《格致余論 》《局方發揮》《傷寒辨疑》《本草衍義補遺》《外科精要新論》諸書,學人多誦習而取則焉。

 

翁簡愨貞良,剛嚴介特,執心以正,立身以誠,而孝友之行,實本乎天質。

 

奉時祀也,訂 其禮文而敬泣之;事母夫人也,時其節宣以忠養之。

 

寧歉於己而必致豐於兄弟;寧薄於己子 而必施濃於兄弟之子。

 

非其友不友,非其道不道。

 

好論古今得失,慨然有天下之憂。

 

世之名 公卿,多折節下之,翁謂直陳治道,無所顧忌。

 

然但語及榮利事,則拂衣而起。

 

與人交,一 以三綱五紀為去就。

 

嘗曰︰“天下有道,則行有枝葉;天下無道,則辭有枝葉。

 

”夫行,本 也;辭,從而生者也。

 

苟見枝葉之辭,去本而末是務,輒怒溢顏面,若將浼焉。

 

翁之卓卓如 是,則醫又特一事而已。

 

然翁講學行事之大方,已具吾友宋太史濂所為翁墓志,茲故不錄。

 

而竊錄其醫之可傳者為翁傳,庶使後之君子得以互考焉。

 

論曰︰昔漢嚴君平,博學無不通,賣卜成都。

 

人有邪惡非正之問,則依箸龜為陳其利害 。

 

與人子言,依於孝;與人弟言,依於順;與人臣言,依於忠。

 

史稱其風聲氣節,足以激貪 而厲俗。

 

翁在婺得道學之源委,而混跡於醫。

 

或以醫來見者,未嘗不以葆精毓神開其心。

 

至 於一語一默,一出一處,凡有關於倫理者,尤諄諄訓誨,使人奮迅感慨激厲之不暇。

 

左丘明有云:“仁人之言,其利博哉﹗”信矣。

 

若翁者,殆古所謂直諒多聞之益友,又可以醫師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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