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794|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愛情瘟神,滾遠一點!】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作者
發表於 2012-8-30 21:31:1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愛情瘟神,滾遠一點!

 

叩叩叩!愛神來敲門!哇!聽到這個訊息,誰不是眉開眼笑展開雙手甜蜜迎接呢?

 

可是,小心,愛神送上門來的,可不一定就是你心目中最理想的小寶貝可人兒哦!

 

也許他/她看起來像、聽起來像、用起來也像,然而你萬萬沒想到,迷人的外表下,他/她卻是個不折不扣、貨真價實的愛情瘟神。

 

請神容易送神難,在愛情世界裡,什麼樣的瘟神都有,也許倒楣的你已經遇上了其中一個,也或許,在別人的眼裡,你就是那讓人畏懼的超級大瘟神!

 

<1號大瘟神>


常常聽聞某人的男友像吸血蟲般賴在女友住處,吃喝玩樂都是伸手牌,活像這輩子專門來討債的,甩不開,趕不走。

 

好心一點的,把情人的錢財吃乾抹淨後拍拍屁股走人,這算你前輩子有燒香有保佑,瘟神還肯自動離開;

 

若運氣不好,碰到那種擺明這輩子賴定你的超級大瘟神,錢花光了就逼你下海進火坑賺皮肉錢,那真的是「叫天不應,叫地不靈」,這輩子全毀在他手上都有可能。

 

也有些女孩。有著天使臉孔,魔鬼身材,仗著自己條件不錯,樂當詐騙金釵誘拐無知男的存款,或者動不動就逼男友買名牌貢獻,沒現金就刷卡,卡刷爆就借高利貸,高利貸還不出來?

 

小妮子帶著名牌包消失,剩下窮途末路的潦倒男等著被銀行、高利貸逼債。

 

這樣的美麗瘟神,你敢愛嗎?

 

<2號大瘟神>

 

另外有一種人際瘟神也是讓人不敢領教。

 

打著「愛情」的名義,整天為你的交友把關,不准你跟甲餐聚,限制你跟乙小酌,禁止你跟丙逛街,反對你跟丁球敘,你所有的朋友幾乎被他斷絕往來。

 

認識他之後,你的社交圈縮小再縮小,僅剩的一二知己好友也快被他得罪光光。

 

當全世界都為你的消聲匿跡擔心不已之際,你卻又突然出現,原來是兩人分手了,禁牿解除,你才得以重出江湖。

 

有了一次教訓,看你下次還敢不敢再愛上這種人際大瘟神?

 

<3號大瘟神>

 

這種專門消磨精力的瘟神最厲害的就是使喚人家做牛做馬,不止女瘟神會,男瘟神在這方面也不惶多讓。

 

碰上女瘟神,你就當定了男傭、司機、長工、苦力、修電腦的等等,整天東奔西跑,身兼數職,不只為她,也得為她的家人親友服務。

 

若遇上男瘟神,妳就等著為他煮飯、洗衣、整理家務、溜狗、打字、找資料等等,就像他的情人兼老媽子兼貼身秘書兼助理,把妳上班上課之餘僅存的一絲絲氣力用盡。

 

等到夜晚來臨,重頭戲要開演時,你已經累得一點性趣都沒有了,到頭來還被他以不懂生活情趣為理由甩掉,你說氣不氣?

 

 <4號大瘟神>

 

這種讓人愛一次就怕得以後不敢再愛的瘟神希望你這輩子都不要遇到。

 

一天到晚一哭二鬧三上吊,把你滿腔熱情愛意摧毀澆熄,消磨光光,恐怖吧?

 

妳以為他是多愁善感的斯文王子,你以為她是柔弱依人的小公主,等到交往之後,每天給你追魂奪命叩,你一不在身邊他/她就活不下去,一天到晚懷疑你跟同事、朋友搞曖昧,醋桶都是以加侖計的,讓你在極酸的愛情環境中苟延殘喘,最後終於酸死了你的愛情。

 

保持同理心 別讓自己變瘟神

 

不想遇上愛情瘟神,也千萬不要讓自己變成以上這四種讓人卻步的瘟神,其實關鍵點就在於「同理心」。

 

你不想對方亂花你的錢,你就不要揮霍對方的錢;

 

你希望對方尊重你的朋友,同樣的,你也要尊重對方的朋友;

 

你不喜歡被人家使來喚去,你也就不要任意驅使對方為你賣命;

 

你討厭對方掌控你的行蹤,懷疑你的忠貞,你相對也要懂得信任對方,學習獨立。

 

這就是「同理心」。

 

在開口發飆之前,先自己想想,如果兩人處境立場交換,你願意被對方以同樣的行為對待嗎?

 

一分鐘的思考,換得愛情長長久久,何樂而不為呢?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WtYB9veRGAKv_xRPJ.hn.sU8_Un4/article?mid=100925

 

 

評分

參與人數 1財富 +3000 銀幣 +1 收起 理由
文曲 很不錯文章。

查看全部評分

【自由發言誠可貴、言辭水準需更高、若有污衊髒言顯、術龍五術堪輿學苑、不歡迎的喲!】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QQ|【google翻譯】|【手機版】|【Archiver】|【五術堪輿學苑】 ( 皖ICP備11003170號 )

GMT+8, 2025-1-15 07:07 , Processed in 0.093750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1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