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經】
滑氏曰:金不得平木,不字疑衍。
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者,木金火水,欲更相平也。
木火土金水之欲實,五行之貪勝而務權也。
金水木火土之相平,以五行所勝而制其貪也。
經曰:一臟不平,所勝平之。
東方肝也,西方肺也,東方實,則知西方虛矣。
若西方不虛,則東方安得而過於實耶?
或瀉或補,要亦抑其甚而濟甚不足,損過就中之道也。
水能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
瀉南方火者,奪子之氣,使食母之有餘。
補北方水者,益子之氣,使不食於母也。
如此則過者退,抑者進。
金得平其木,而東西二方無復偏勝偏虧之患矣。
越人之意,大抵謂東方過於實,而西方之氣不足,故瀉火以抑其木,補水以濟其金,是乃使金得與木相停,故曰欲令金得平木也。
若曰欲令金不得平木,則前後文義窒礙,竟說不通。
使肝木不過,肺金不虛,復瀉火補水,不幾於實實虛虛耶。
《八十一難》文義,正與此互相發明,九峰蔡氏謂水火金木土穀惟修,取相勝以泄其過,其意亦同。
故結句云:不能治其虛,何問其余,若為知常而不知變者之戒也。
此篇大意,在肝實肺虛,瀉火補水上。
或問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當瀉火補土為是。
蓋子有餘則不食母之氣,母不足則不能蔭其子。
瀉南方火,乃奪子之氣,使食母之有餘,補中央土,則益母之氣,使得以蔭其子也。
今乃瀉火補水何歟?
曰:此越人之妙,一舉而兩得之者也。
且瀉火一則以奪木之氣,一則以去金之克。
補水一則以益金之氣,一則以制火之光。
若補土則一於助金而已,不可施於兩用,此所以不補土而補水也。
或又問母能令子實,子能令母虛,五行之道也。
今越人乃謂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何哉?
曰:是各有其說也。
母能令子實,子能令母虛者,五行之生化。
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者,針家之予奪,固不相侔也。
四明陳氏曰:仲景云木行乘金名曰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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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經】
《內經》曰:氣有餘,則制己所勝而侮所不勝。
木實金虛,是木橫而凌金,侮所不勝也。
木實本以金平之,然以其氣正強而橫,金平之,則兩不相伏而戰,戰則實者亦傷,虛者亦敗。
金虛本資氣於土,然其時土亦受制,未足以資之,故取水為金之子,又為木之母。
於是瀉火補水,使水勝火,則火餒而取氣於木,木乃減而不復。
實水為木母,此母能令子虛也。
木既不實,其氣乃平。
平則金免木凌,而不復虛。
水為金子,此子能令母實也。
所謂金不得平木,不得逕以金平其木,必瀉火補水而旁治之,使木金之氣自然兩平耳。
今按陳氏此說,亦自有理。
但為不之一字所纏,未免牽強費辭,不若直以不字為衍文爾。
觀《八十一難》中,當知金平木一語,可見矣。
王安道曰:余每讀至此,未嘗不嘆夫越人之得經旨而悼夫後世之失經旨也。
先哲有言:凡讀書不可先看注解,且將經文反復而詳味之,得自家有新意。
卻以注解參校,庶乎經意昭然,而不為他說所蔽。
若先看注解,則被其說橫吾胸中,自家卻無新意矣。
余平生佩服此訓,所益甚多。
且如《難經》此篇,其言周備純正,足為萬世法,後人紛紛之論,其可憑乎?
夫實則瀉之,虛則補之,此常道也。
實則瀉其子,虛則補其母,亦常道也,人皆知之。
今肝實肺虛,乃不瀉肝而瀉心,此則人亦知之。
至於不補肺補脾而補腎,此則人不能知,惟越人知之耳。
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以常情觀之,則曰心火實致肝木亦實,此子能令母實也。
脾土虛致肺金亦虛,此母能令子虛也。
心火實固由自主,脾土虛乃由肝木制之,法當瀉心補脾,則肝肺皆平矣。
越人則不然。
其子能令母實,子謂火,母謂木,固與常情無異。
其母能令子虛,母謂水,子謂木,則與常情不同矣。
故曰水者木之母也,子能令母實一句,言病因也。
母能令子虛一句,言治法也。
其意蓋曰:火為木之子,子助其母,使之過分而為病矣。
今將何以處之,惟有補水瀉火之治而已。
夫補水者何謂也?
蓋水為木之母,若補水之虛,使力可勝火,火勢退而木勢亦退。
此則母能虛子之義,所謂不治之治也。
(此虛字,與精氣奪則虛之虛字不同。
彼虛謂耗其真而致虛,此虛謂抑其過而欲虛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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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經】
若曰不然,則母能令子虛一句,將歸之脾肺乎!
既歸於脾肺,今何不補脾乎?
夫五行之道,其所畏者,畏所克耳。
今火大王,水大虧,火何畏乎?
惟其無畏,則愈王而莫能制。
苟非滋水以求勝之,孰能勝也?
水勝火三字,此越人寓意處。
細觀之,勿輕忽也!
雖瀉火補水並言,然其要又在補水耳。
後人乃言濁瀉火,而不用補水,又曰瀉火即是補水,得不大違越人與經之意乎!
若果不用補水,經不必言補北方,越人不必言補水矣。
雖水不虛,而火獨暴王者,固不必補水亦可也。
若先因水虛而致火王者不補水可乎?
水虛火王而不補水,則藥至而暫息。
藥過而復作,將積年累月,無有窮已。
安能絕其根哉!
雖苦寒之藥,通為抑陽扶陰,不過瀉火邪而已,終非腎藏本藥,不能滋養北方之真陰也。
欲滋真陰,舍地黃、黃柏之屬不可也。
且夫肝之實也,其因有二:心助肝,肝實之一因也。
肺不能制肝,肝實之二因也。
肺之虛也,其因亦有二。
心克肺,肺虛之一因也。
脾受肝克而不能生肺,肺虛之二因也。
今補水而瀉火,火退則木氣削。
又金不受克而制木,東方不實矣。
金氣得平,又土不受克而生金,西方不虛矣。
若以虛則補母言之,肺虛則當補脾,豈知肝氣正盛,克土之深,雖每日補脾,安能敵其正盛之勢哉!
縱使土能生金,金受火克,亦所得不償所失矣!
此所以不補土而補水也。
或疑木王補水,恐水生木而木愈王。
故聞獨瀉火不補水論,忻然而從之。
殊不知木已王矣,何待生乎!
況水之虛,雖峻補尚不能復其本氣,安有餘力生木哉!
若能生木,則能勝火矣。
或又謂補水者,欲其不食於母也。
不食於母,則金氣還矣。
豈知火克金,土不生金,金之虛已極,尚不能自給,水雖欲食之,何所食乎?
若如此則金虛不由於火之克,土之不生,而由於水之食爾,豈理也哉!
縱水不食金,金亦未必能復常也。
金不得平木一句,多一不字。
所以瀉火補水者,正欲使金得平木也。
不字當刪去,不能治其虛,何問其余。
虛,指肺虛而言也。
瀉火補水,使金得平木,正所謂能治其虛。
不補土,不補金,乃瀉火補水,使金自平。
此法之巧而妙者,苟不能曉此法,而不能治此虛,則不須問其他,必是無能之人矣。
故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余。
若夫上文所謂金木水火土更相平之義,不勞解而自明,茲故弗具也。
夫越人亞聖也。
論至於此,敢不斂衽,但恨說者之HT 蝕,故辨之。
(武按:滑氏受針法於東平高洞陽,故以針法補瀉注。
豈王氏不習針,故以用藥論,而補瀉之理明矣。
若經旨則針藥皆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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