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灸後調攝法】
灸後不可就飲茶,恐解火氣;
及食,恐滯經氣,須少停一二時,即宜入室靜臥,遠人事,遠色欲,平心定氣,凡百俱要寬解。
尤忌大怒、大勞、大飢、大飽、受熱、冒寒。
至於生冷瓜果,亦宜忌之。
惟食茹淡養胃之物,使氣血通流,艾火逐出病氣。
若過濃毒味,酗醉,致生痰涎,阻滯病氣矣。
鮮魚雞羊,雖能發火,止可施於初灸,十數日之內,不可加於半月之後。
今人多不知恬養,雖灸何益?
故因灸而反致害者,此也。
徒責灸艾不效,何耶!
引自:http://www.a94382761.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300038&pid=392697&fromuid=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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