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脈法第二】
人身之脈,計長一十六丈二尺,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一呼一吸為一息,脈與病不相應者,必緣傳變之所致。
三部以候五臟之氣,隨部察其虛實焉。
太(趙本作「大」)過可怪,不及亦然,邪不空見,中(趙本作「終」)必有奸,審察表裡,三焦別焉,知其所舍,消息診看,料度腑臟,獨見若神。
為子條記,傳與賢人。
太過、不及之脈,皆有邪氣乾於正氣,審看在表在裡,入腑入臟,隨其所舍而治之。
師曰:呼吸者,脈之頭也。
《難經》曰:一呼脈行三寸,一吸脈行三寸,以脈隨呼吸而行,故言脈之頭也。
初持脈,來疾去遲,此出疾入遲,名曰內虛外實也。
初持脈,來遲去疾,此出遲入疾,名曰內實外虛也。
外為陽,內為陰。
《內經》曰:來者為陽,去者為陰。
是出以候外,入以候內。
疾為有餘,有餘則實;
遲為不足,不足則虛。
來疾去遲者,陽有餘而陰不足,故曰內虛外實;
來遲去疾者,陽不足而陰有餘,故曰內實外虛。
引用: http://jicheng.tw/jcw/book/%E8%A ... F%92%E8%AB%96/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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