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目】
華川陳明遠患瞽十齡,百藥屢嘗而不見效,自分為殘人。
松陽周漢卿視之曰:是醫翳雖在內,尚可治。
用針從 入睛背,卷其翳下之。
目 然辦五色,陳以為神。
(《續粹》。)
趙良仁云:丹溪先生嘗用參膏,治一老人目暴不明,昏暗如夜,正《靈樞》謂氣脫者,目不明是也。
余亦曾治一士人,患頭風連左目壅痛。
從戴人法,於百會、上星出血皆不效。
遂在頭偏左之足太陽所過第二行,與上星對平,按之甚痛處,出血立愈。
由是而言,針之與藥,必切中病所。
藥與邪對,然後可愈。
前人之方,不過立規矩耳。
(《藥要或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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