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目】
楊賁亨治一貴人,患內障。
性暴躁,時時持鏡自照,計日責效,數醫不愈。
召楊診,曰:公目疾可自愈,第服藥過多,毒已流入左股,旦夕間當發毒,竊為公憂之。
既去,貴人日夕視左股,撫摩,惟恐其發也。
久之目漸愈而毒不作。
貴人以楊言不驗,召詰之。
對曰:醫者意也。
公性躁欲速,每持鏡自照,心之所屬,無時不在於目,則火上炎,目何由愈?
故詭言令公凝神於足,則火自降,目自愈矣。
(雄按:此移情妙法,醫能隅反,勝用逍遙、越曲諸方矣。)
兵行詭道,惟醫亦然。
貴人曰:良醫也。
濃禮而遣之。
(《筠齋漫錄》。
《江西通志》載此大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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