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目】
有人年八十余,眸子了然,夜讀蠅頭字,云別無服藥,但自小不食畜獸肝。
人以本草羊肝明目疑之,余曰:羊肝明目性也,(以食百草故。)
他肝不然。
畜獸臨宰之時,忿氣聚於肝,肝主血,不宜於明目矣。
(《延壽書》。)
陳坡次女,痘後余毒上攻,遂成內障,遍試諸藥,半月不驗。
後得老醫一方,用蛇蛻一具,淨洗焙燥,又花粉等分,細末之,以羊子肝破開,入藥在內,麻皮縛定,用泔水煮熟切食之,凡旬余而愈。
其後程甥亦用此效。
(《槎庵小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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