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飲食傷】
孫兆治館職學士張居易,嗜酒散誕,不為名利拘束,忽發熱頭疼。
俾翰林醫官治之,十日愈甚。
諸學士共議召孫,孫至,脈之曰:余人皆日傷寒,然此症痰也。
張學士好酒多痰,食所傷也。
今痰非傷寒,而右手脈甚數,左手脈平和,此必傷酒食而作頭疼,宜用食藥五七丸,俟之半日,進退決矣。
孫遂用食藥,經食久,膈漸寬,頭痛遂減。
再進利膈藥,遂獲安。
大凡陽邪,頭痛經十日,豈得不變發熱而狂亂,故知非傷寒,乃食病之過也。
朱丹溪治胡孺人,因吃冷粉與肉,頭痛自汗,膈痞小便赤,用白朮三錢半,陳皮一錢半,木通、川芎、黃芩各五分,薑水煎熟,吞之草豆蔻丸、阿魏丸、保和丸各五十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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