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疫】
若小其劑,復曠其日,縱用藥得當,亦無及矣。
如法治之,更一晝夜,熱退神清,脈和食進,其斑自化。
金鑒春日病瘟,誤治二旬,釀成極重死症,壯熱不退,譫語無倫,皮膚枯澀,胸膛板結,舌卷唇焦,身倦足冷,二便略通,半渴不渴,面上一團黑滯。
前醫所用之藥,不過汗下和溫之法,絕無一效。
喻曰:此症與兩感傷寒無異,但彼日傳二經,三日傳經已盡即死。
不死者,又三日再傳一周定死矣。
此春溫症不傳經,故雖邪氣留連不退,亦必多延幾日,待元氣竭絕乃死。
觀其陰症陽疾,兩下混在一區,治陽則礙陰,治陰則礙陽。
然法曰:發表攻裡,本自不同。
又謂:活法在人,神而明之,未嘗教人執定勿藥也。
吾有一法,即以仲景表裡二方為治,雖未經試驗,吾天機勃勃自動,若有生變化行鬼神之意,必可效也。
於是以麻黃附子細辛湯,兩解其在表陰陽之邪,果然皮間透汗,而熱全清。
再以附子瀉心湯,兩解其在裡陰陽之邪,果然胸前柔活,而人事明了,諸症俱退,次日即食粥,以後竟不需藥。
只在此二劑,而起一生於九死,快哉。
(此案後學宜反復詳玩之。)
為浸灌之法,庶幾邪熱以漸而解,元氣以漸而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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