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海洋●灌斗】
在西元一九七四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中,對運載散裝穀類之船舶,為保障船上人命財產之安全,特別規定有灌斗;
即添穀艙之裝置。
蓋滿載之散裝穀類,在航行中因船體搖動,穀面漸次下沈,而形成自由斜面,隨即發生移動現象,根據經驗,該項穀面所形成的空隙,約為大艙體積的百分之二至八。
若以大艙為單位而言,散裝穀類表面之降低量,約達一又二分之一呎。
為補充這項空間,乃有灌斗之裝置,即將部分穀類裝於一特設之小艙中,以備隨時補充填空之用。
灌斗之構造,可於艙口圍緣之內側,以四吋I六吋之直立木板構成,其距圍緣之距離不可大於二呎,如可能,其頂部及底部以來扣固定於上下甲板,且在直立木板之內側,以不漏穀粒,而厚度為二吋之木板,作水平方向之鋪設。
充填穀物灌斗之容積,不得小於該一大艙內所裝載穀類容積數量的百分之二。
(袁智清)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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