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圖書出版●人類知識原理】
人類知識原理(ATreatiseConcerningthePriciplesofHumanKnowledge)為英國哲學家喬治.巴克萊(GeorgeBerkeley,西元一六八五~一七五三年)所著,出版於一七一○年,乃是近代經驗主義哲學的名著,也是觀念論的重經典。
本書原稿除導論外,分為兩部分,但第二部分原稿不幸遺失。
因此,現在只存導論及第一部分。
導論主要是討論語言與抽象觀念。
巴克萊認為許多哲學問題之所以糾纏不清,大多由於語言的誤用或對語言性質認識不清所至。
例如:由於在語言中有一般性詞語,我們就誤認為一般性詞語乃是指稱抽象觀念,因而誤以為有抽象觀念存在。
他在導論中花費很多篇幅,企圖證明人類只能有特定的觀念,不可能有一般性的抽象觀念。
本書第一部分則主要是闡釋並支持他的觀念論。
其要點如下:人類知識的對象是觀念;
只有觀念才可能為人類所知覺。
知覺觀念的主體是心靈;
觀念只能存在於心靈之中,不可能離開心靈而獨立存在。
我們通常所謂物體,其實只不過是許多觀念的集合而已。
故當我們說某一物體存在,意即它被心靈所知覺。
獨立於心靈之外的物質實體,乃是不可理解的。
這樣的物質實體的觀念是最極端的抽象觀念。
因比,宇宙間,除了心靈以及心靈所知覺的觀念之外,別無獨立於心靈之外的任何存在物。
這是觀念論的要旨。
又巴克萊所謂心靈,包括上帝之心及人類之心。
前者的力量是無限的,能夠創造任何觀念;
後者的力量是有限,只能創造部分觀念,並接受上帝所創造的觀念。
(林正弘)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5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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