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術堪輿學苑】

標題: 【中華百科全書●海洋●捕獲法庭】 [打印本頁]

作者: 楊籍富    時間: 2012-12-11 08:53
標題: 【中華百科全書●海洋●捕獲法庭】

中華百科全書●海洋●捕獲法庭

 

捕獲法庭,係由海上國際慣例演變而成的一種性質特殊之國內法庭,此種法庭設立之目的,在審判有關本國海空軍或私掠船(Privateers),拿捕敵國或中立國私有船貨之案件。

 

捕獲法庭起源於中古時代,其時商船在公海中時遭海盜侵擾,為維持海上秩序,商船遂結為船隊,並推舉領袖,組織武裝船舶,以抵擋並拿捕海盜船舶及其船貨,至於捕獲所得,則由船隊領袖加以分配。

 

此種分配捕獲物之海上慣例行之日久,遂發展成為捕獲法庭,以判定對私有船貨之拿捕是否合法。

 

蓋敵國國有船舶被拿捕後,捕獲國固可據為己有,逕加處分,但私有船貨則須經捕獲法庭之判決沒收之後,捕獲國方可取得其所有權。

 

捕獲法庭之組織,各國不盡相同,實例上,交戰國每頒布捕獲條例,以作為捕獲法庭裁判之依據,此種條例,自不應與國際法規則相違。

 

捕獲法庭通常只設立於本國境內,但交戰國如徵得其盟國之同意,亦可在該盟國境內設立此種法庭,然而交戰國在中立國境內設立捕獲法庭,則為國際法所不許。

 

國際間曾醞釀成立一國際捕獲法庭,用意至佳,惜因西元一九○七年之國際捕獲法庭公約末獲批准,此一構想,遂仍有待實現。

 

(王志文)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4659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f.wsky.ink/)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