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日文●井里汶事件】
井里汶(Tjirebon),是印尼西爪哇東部一小城市,華僑(包括入印尼籍者),約兩萬餘人。
所謂「井里汶事件」,係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發生於井里汶印尼青年暴徒襲擊華僑事件。
事件起因於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七日,井里汶地方法院判決一宗車禍案。
該案係發生於前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事前有一印尼醫生之子,因追逐女人,與一華僑青年結怨。
是日華僑青年與一同伴駕駛摩托車通過大街時,此印尼醫生之子,駕著汽車,猛撞華僑青年摩托車,遂使華僑青年重傷,其同伴則不幸慘死。
審判此案之主審法官為一印尼籍黃姓華僑。
他以故意殺人罪,判此印尼醫生之子以七年有期徒刑。
當宣判時,旁聽席上印尼青年即與華僑青年,發生爭吵;
判決後,遂演成打鬥。
當時華僑青年雖已退避,但印尼青年仍不甘休;
並且煽動數百名印尼群眾開始暴亂,搗毀華僑商店住宅和汽車,法官住宅亦併遭殃,且聞有華僑二人死亡,十多人受傷,而財物損失,則無法估計。
事發後,軍警出動鎮壓,驅散暴徒,並拘捕多人,惟事後均被釋放。
當地駐軍司令亦因此提出警告:不得再行製造事端,並呼籲「富人」勿刺激「貧者」的情緒。
惟井里汶事件發生後不久,中西爪哇又有十四城市,連續發生排華暴動事件,當時華僑傷亡人數及財物損失迄今尚無法查悉。
(丘正歐)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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