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注醫醇賸義 卷二 秋燥35】
燥為六淫之一,《內經》於此條,並未大暢其說。
至西昌喻氏著《秋燥論》一篇,謂世俗相沿,誤以濕病為燥病,解者亦競以燥病為濕病,而於《內經》所謂“秋傷於燥,上逆而咳,發為痿厥”數語,全然誤會,可謂獨具只眼,大聲喝破矣。
惟篇中謂秋不遽燥,大熱之後,繼以涼生,涼生而熱解,漸至大涼,而燥令乃行焉。
此則燥字之義,乃作大涼解,而燥中全無熱氣矣。
獨不思“秋陽以暴之”一語,朱子注中,謂秋日燥烈,言暴之乾也。
可見秋陽甚於夏日,燥非全主乎涼。
乃篇中又申其說,以為天道春不分不溫,夏不至不熱,則秋不分不燥之意,隱然言下矣。
信斯言也,則必秋分以後,方得謂之秋燥。
是燥病亦只主得半季,而秋分以前之四十五日,全不關秋燥矣。
由斯以推,則冬至以後方是傷寒,春分以後方是春溫,夏至以後方是三氣;而於冬至以前,春分以前,夏至以前,秋分以前之四十五日內,所感者為何氣,所得者謂之何病乎?愚謂燥者乾也,對濕言之也。
立秋以後,濕氣去而燥氣來。
初秋尚熱,則燥而熱;深秋既涼,則燥而涼。
以燥為全體,而以熱與涼為之用,兼此二義,方見燥字圓相。
若專主一邊,遺漏一邊,恐非確論。
竊附管見或亦愚者千慮之一得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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