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濟總錄卷第三 敘例-治法】
治法汗下補瀉,針灸湯醴,各有所宜。
知其要者,一言而終,不知其要,流散無窮。
善治病者,隨其所宜,適事為故,然後施治,則病不足治。
假令邪在皮膚,當汗而發之,其有邪者,漬形以為汗。
中滿內實者瀉之。
形精不足者補之。
其高者因而越之,為可吐也。
剽悍者按而收之,為按摩也。
藏寒虛奪者,治以灸 。
脈病攣痺者,治以針刺。
血實蓄結腫熱者,治以砭石。
氣滯痿厥寒熱者,治以導引。
經絡不通,病生於不仁者,治以醪醴。
血氣凝泣,病生於筋脈者,治以熨藥。
而況治有先後取標本不同者,法有逆從用多少為製者,藥性輕重奇偶製度,必參其所用,土地風氣高下不同,當隨其所宜,誠能參合於此,為治療之法,則萬舉萬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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