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名醫匯粹 卷一 論集 附︰格言一12】
何柏齋曰,足相火屬膽配肝,主血者也;手相火屬三焦配腎之命門,主精者也。
肝與命門皆屬風木,木中有火,則精血之中有熱氣也。
然精血體潤,水也。
火與水相守,故不發。
至發而為熱,則皆精血將枯之所致也,譬木枯則火易焚耳,故相火發者難治。
今虛勞骨蒸之病,皆相火發熱之証也。
小水不能滅大火,法當補陰,則熱自退,此論丹溪主寒涼之誤。
人之臟腑以脾胃為本,蓋人之飲食,皆入於胃而運於脾,為地之土也。
然脾胃之能化與否,實由於水火二氣,非脾胃之所能也。
火盛則脾胃燥,水盛則脾胃濕,皆不能化物,乃生諸病。
水腫之症,蓋水盛而火不能化也,火衰而不能化水,故水之入於脾胃,皆滲入血脈骨肉,血亦化水而發腫脹,皆自然之理也。
導其水,復補其火,使二氣平和,病斯去矣。
丹溪謂脾失運化由肝木侮脾,乃欲清心經之火,使肺金得令以製肝本,迂而不切。
劉河間謂補瀉脾胃之本者,蓋以脾胃中和之氣也,燥其濕則為瀉,潤其燥則為補。
丹溪曰氣無補法者,庸俗之論也。
以其痞滿壅塞,似難於補。
不知正氣虛則濁氣滯,正氣得補,而行健運之職,則濁氣自下而痞滿除,氣虛不補,邪何由退?《內經》曰︰壯者氣行則愈,怯者著而成病。
欲破滯氣,消脹滿,必補脾氣,至的至當,非淺見所知者。
大凡失血,脈皆洪大無力,即芤脈也。
陰血既虧,陽無所依,浮散於外,故見此象。
誤認為實火,大謬。
張三錫曰︰大抵虛損宜分兩途︰一則中氣虛,屬內傷,脈緩或虛大無力,可治;一則真陰虧損,陰虛火旺,脈弦數無力,難治。
又曰︰心肺損而色敗,腎肝損而形痿。
發黃有陰陽︰天五之土,為火所焚,陽黃也;地二之火,為水所溺,陰黃也。
虛損之微者,真火尚存,服寒涼猶可;虛損之甚者,真火已虧,藥用寒涼,豈能使之化為精血,以補其虛乎?人身之中,藏真有三︰曰元精,曰元氣,曰元神。
精乃臟腑之真,非榮血之比,故曰天癸。
氣為臟腑之大經,為動靜之主,故曰神機。
脈為天真委和之大氣,其機運升降,皆隨氣而動,因血而榮。
精氣資始,相生不失,以養一身,為人之司命。
若精不足則氣失資化,氣不足則血失所榮,血不足則氣無所附,天真散亂,而病生焉。
張三錫曰︰勞傷五臟皆成瘵,獨肺勞莫治。
以咳嗽、咳血,陰火上炎,日晡甚,久之咽喉生瘡,一邊睡,或左或右,寒涼滋陰則傷脾而增瀉,參朮益氣而助火則增嗽,添瀉添喘,死期迫矣。
大抵脈細數,骨蒸,乾嗽聲啞者,必不可救。
乃真陰虧損,病在膏盲,藥莫能及也。
其發潮熱者,俗以涼藥濟之,不知陰虛生內熱,非芩、連、知、柏所可治者。
如外感熱邪,邪淨則止;傷食發熱,宿滯化則止。
此陰虛非一朝一夕,心靜可以養陰,而又全賴飲食從胃中生出陰血。
若不顧脾胃,徒事坎離,則陰未必滋,熱未必除,脾胃轉傷,熱嗽愈甚矣。
東垣曰︰百病晝則增劇,夜則安靜,是陽病有餘,乃氣病而血不病也。
夜則增劇,晝則安靜,是陰病有餘,乃血病而氣不病也。
晝則發熱,夜則安靜,是陽自旺於陽分也。
晝則安靜,夜則發熱,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名曰熱入血室。
晝則發熱煩躁,夜亦發熱煩躁,是重陽無陰,當亟瀉其陽,峻補其陰。
夜則惡寒,晝則安靜,是陰血自旺於陰分也。
夜則安靜,晝則惡寒,是陰氣上溢於陽中也。
夜則惡寒,晝亦惡寒,是重陰無陽,當亟瀉其陰,峻補其陽。
晝則惡寒,夜則煩躁,飲食不入,名曰陰陽交錯者,死。
東垣曰︰兩寸脈實,謂之陽盛陰虛,下之則愈。
兩寸脈俱虛,謂之陰陽俱虛,補陽則陰竭,補陰則陽竭,宜調之以甘藥。
兩寸脈不足,求之於地,地者脾胃也,當從陰引陽。
兩寸脈短小,乃陽氣不足,病在下也,謂之陰盛陽虛,取之下陵、三裡。
補瀉無形,是謂導氣固精,治在五亂中取法,乃不足病也,當取穴於腹募氣海,甚者取三裡、氣沖,以毫針引之。
兩關脈俱實,上不至發汗,下不至利大便,宜芍藥湯瀉其土實。
兩關脈俱虛,脈沉細,宜服理中湯。
脈弦遲,宜服建中湯,或加黃,附子之類。
兩尺俱實,是陰盛陽虛,下之則愈。
兩尺俱虛,宜服薑附湯補陽。
問︰何陰虛而補陽?曰︰陰本根於陽。
仲景云:兩尺脈俱虛者,不宜下,下之為逆,逆者死。
兩尺或不見,或短小,病在天上,求之於五臟背俞。
或血絡經隧伏火,是天上有陰火,故陽不收藏也。
又《難經》云:下部無脈,或兩尺竭絕,乃為食塞,當吐。
先哲曰︰浮、沉、遲、數,滑、澀六者之中,復有大相懸絕之要,人多不識。
夫浮為表矣,而凡陰虛者,脈必浮而無力,是浮不可概言表,可升散乎?沉為裡矣,而凡表邪初感之甚者,陰寒束於皮毛,陽氣不能外達,則脈必先見沉緊,是沉不可概言裡,可功內乎?遲為寒矣,而傷寒初退,餘熱未消,脈多遲滑,是遲不可概言寒,可溫中乎?數為熱矣。
而凡虛損之候,陰陽俱虧,氣血散亂者,脈必急數,愈數者愈虛,愈虛者愈數,是數不可概言熱,可寒涼乎?微細類虛矣,而痛極壅蔽者脈多伏匿,是伏不可概言虛,可驟補乎?洪弦類實矣,而真陰大虧者必關格倍常,是弦不可概言實,可消伐乎?如是則綱領之中,復有大綱領存焉,醫不能以四診相參,而欲孟浪,此脈之所以難言也。
王好古曰︰脈之不病,其神不言當自有也。
脈之既病,當求其中神之有與無焉。
如六數七極,熱也,脈中有力即有神也;三遲二敗,寒也,脈中有力即有神也。
熱有神也,瀉其熱而神在焉;寒而有神,去其寒而神在焉。
寒厥之脈,苟無力無神,將何藥以泄熱去寒乎?使不知此,將何依以生。
崆峒子云:人之病痰火,十之八九。
老人不宜速降其火,虛人不宜盡去其痰。
攻之太甚,則病轉劇而致危,殆以固元氣為本。
凡病類推而行之。
《國小》有虛實分治之法,謂疾病之生也,皆因外感、內傷生火、生濕、生熱、生痰四者而已。
審其少壯新病,是濕則燥之;是火則瀉之;濕而生熱,則燥濕而兼清熱;火而生痰,則瀉火而兼豁痰,無餘蘊矣。
當其衰老久病,又當攻補兼施︰如氣虛而有濕熱痰火,則以四君補氣,而兼燥濕清熱,瀉火豁痰;血虛而有痰火濕熱,則以四物補血,而兼泄火豁痰,清熱燥濕,如此則攻補合宜。
故曰︰少壯新病,攻邪可審;老衰久病,補益為先。
若夫陰虛火動,脾胃虛衰,真陰者,水也,脾胃者,土也,土雖喜燥,然太燥則草木枯槁,水雖喜潤,然太潤則草木濕爛,是以補脾滋腎之劑,在燥濕得宜耳。
治其旺氣,謂病有陰陽,氣有衰旺,不明衰旺,則治之反甚。
如陽盛陰衰者,陰虛火旺也,治之者不知補陰,而專用苦寒治其旺,豈知苦寒皆沉降,沉降則亡陰,陰愈亡則火愈甚,故服寒反熱者,陰虛不宜降也。
又如陽衰陰盛者,氣弱生寒也,治之者不知補陽以消陰,而專用辛溫治陰之旺,豈知辛熱能耗散,耗散則亡陽,陽愈亡則寒愈甚,故服熱藥反寒者,陽虛不宜耗也。
此無他,皆以專治旺氣,故其相反如此。
喻嘉言曰︰逆秋氣則傷肺,冬為飧泄,與春傷於風,夏生飧泄不同。
然傷風而飧泄,以風為主,風者木也;傷肺而飧泄,以肺為主,肺者金也,其候各異。
風邪傷人,必入空竅,而空竅惟脾胃為最,風既居之,其導引如順風揚帆,不俟脾之運化,食入即出,以致飧已即泄也。
不知者以為脾虛完穀不化,如長夏洞泄寒中,及冬月飧泄之泄,反以補脾剛燥之藥,助風性之勁,有泄無已,每至於束手無策。
倘知從春令治之,用桂杖領風從肌表而出,一二劑可愈也。
秋月之傷肺,傷於肺之燥也,與秋傷於燥,冬生咳嗽同是一病。
但在肺則為咳嗽,在大腸則為飧泄,世所謂肺移熱於大腸,久為腸 者,即此病也。
但使肺熱不傳於大腸,則飧泄自止。
不知者惟務止澀,以燥益燥,不亦冤哉。
逆冬氣則傷腎,春為痿厥,同一病乎?曰︰痿自痿,厥自厥,本是二病。
然痿者必至於厥,厥者必至於痿,究竟同一病也。
但肝氣失恃,則痿病先見;筋脈未傾,則厥病先見耳。
肝病則筋失所養,如其夙有筋患,不覺忽然而痿矣。
肝氣以條達為順,素多鬱怒,其氣不條達而橫格,漸至於下虛上盛,氣高不返,眩運不知人而厥矣,厥必氣通始蘇也。
此皆冬時失養臟之道,正氣不足之病,與治痰治風絕不相干。
一味培補腎水,生津養血,聽其筋自柔和,肝自條達可也。
若精枯氣削,亦難為矣。
藥以勝病,乃致脾胃不勝藥,猶不加察,元氣亦壞,變症多端。
如脾虛而氣短,不能以續,變而似喘促,尚用降氣定喘之藥;如脾虛衛氣不行,變而為浮腫,尚用耗氣利水之藥;如脾虛鬱滯,變而作寒熱,尚謂外感,用外散之藥。
虛而愈虛,直令氣盡身亡,全不悔悟,復以此法施之他人,展轉戕生,可勝誅哉。
人之真氣所在,其義有三,曰上、中、下也。
上者所以受於天,以通呼吸者也;中者生於水,以養榮衛者也;下者氣化於精,藏於命門,以為三焦之根本者也。
故上有氣海,曰膻中也,其治在肺;中有水氣血之海,曰中氣也,其治在脾胃;下有氣海,曰丹田也,其治在腎。
人之所賴,惟此氣耳。
氣聚則生,氣散則死。
故帝曰氣為內寶,此誠最重之詞,醫家最切之旨也。
今之醫家,但知見病治病,初不識人根本。
天下之理,亦烏有根本受傷,而能無敗者耶。
天下假虛之証不多見,而假實之症最多;假寒之症不難治,而假熱之治多誤。
然實者多熱,虛者多寒。
如丹溪曰︰氣有餘便是火,故實能受寒。
而余續之曰︰氣不足便是寒,故虛能受熱。
世有不明真假本末而知醫者,則未敢許也。
喻嘉言曰︰腎中真陽得水以濟之,留戀不脫;得土以堤之,蟄藏不露。
而手足之陽為之役使,流走周身,固護腠理,而捍衛於外。
脾中之陽,法天之健,消化飲食,傳布津液,而營運於內。
胸中之陽,若日之馭,離照當空,消陰除翳,而宣布於上。
此三者,豐亨有象,腎中真陽安享太平。
惟在位、在上、在中之陽,衰微不振,陰氣乃始有權。
或膚冷不溫,漸至肌硬不柔,衛外之陽不用矣;或飲食不化,漸至嘔泄痞脹,脾中之陽不用矣;或當膺阻礙,漸至窒塞不開,胸中之陽不用矣。
乃取水土所封之陽,出而在事,頭面得陽而戴赤,肌膚得陽而 燥,脾胃得陽而除中,其能久乎?龐安常曰︰有陰水不足,陰火上升,肺受火侮,不得清肅下行,由是津液凝濁生痰不生血者,此當以潤劑加門冬、地黃、枸杞之類滋其陰,使上逆之火得返其宅而息焉,則痰自清矣。
投以二陳,立見危殆。
有腎虛不能納氣歸原,出而不納,積而不散,則痰生焉,八味丸主之。
此証甚難。
心為血之主,肝為血之臟;肺為氣之主,腎為氣之臟,誠哉是言也。
學人惟知血之出於心,而不知血之納於肝,惟知氣之出於肺,而不知氣之納於腎。
假如血痢作恙,治以行血逐積等劑,而其痛獨存者,血之所藏無以養也,必佐以養肝,則其痛止。
如喘嗽氣鳴,治以調氣豁痰,而終不下降者,以氣之所藏無以歸也,必佐以安腎,則其氣歸原。
此傳心吃緊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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