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醫統大全 外科理例 外科引2229】
外科理例 (上)
膿出而反痛者,虛也,宜補之。
膿潰之後,脈澀、遲、緩者易愈,以其有胃氣故也。
脈細而沉、時直者,裡虛,欲變証也。
若痛尚未痊,洪、滑、粗、散者,難療,以正氣虛邪氣實也。
脈數、虛而痛者,屬陰火,宜滋陰。
(托裡散加地黃。)
脈數實而痛者,邪氣實也,宜泄之。
脈實便秘而痛者,邪在內也,宜下之。
(清涼飲)。
脈澀而痛者,氣血虛寒也,溫補之。
(定痛托裡散。)
若有膿為脂膜間膈不出,或作脹痛者,宜用針引之,或用利刀剪之。
腐肉堵塞者,去之。
脈浮或弱,而熱或惡寒者,陽氣虛也,宜補氣。
(補中益氣湯。)
脈澀而有熱者,血虛也,宜補血。
(四物湯、人參養榮湯之類是也。)
午前熱者,補氣為主,(四君子湯之類。)
午後熱者,補血為主。
四物湯。
脈浮數,發熱而痛者,邪在表也,宜散之;脈沉數、發熱而痛者,在內也,宜下之。
東垣云︰發熱惡熱,大渴不止,煩躁肌熱,不欲近衣,脈洪大,按之無力,或目痛鼻乾者,非白虎湯証也,此血虛發熱,宜當歸補血湯。
又有火鬱而熱者,如不能食而熱,自汗氣短者,虛也,宜以甘寒之劑,瀉熱補氣;如能食而熱,口苦乾燥,大便難者,以辛苦大寒之劑下之,以泄火補水。
瘡瘍膿血大泄,當大補氣血為先,雖有他証,以末治之。
凡癰大潰,發熱惡寒,皆屬氣血虛甚。
若左手脈不足者,補血藥多於補氣藥,右手脈不足者,補氣藥多於補血藥。
切不可發表。
浮脈主表証,浮數之脈應發熱不發熱,反惡寒,癰疽也。
脈洪主血實,積熱腫瘍。
洪大則瘡勢進,膿未成,宜下。
潰膿後洪大,難治,若自利者,不救。
滑脈主熱、主虛,膿未潰者主內消,膿潰後宜托裡,所謂始為熱,終為虛也。
數脈主熱。
仲景曰︰數脈不時見,主生惡瘡。
又曰︰肺脈俱數則生瘡,諸瘡脈洪數,裡欲有膿結也。
散脈,膿潰後煩滿,尚未全退,其脈洪、滑、粗、散難治,以正氣虛,邪氣實也。
又曰︰肢體沉重,肺脈大則斃,謂浮散也。
芤脈主血氣虛,膿潰後見之,易治。
牢脈按之實,大而弦,且浮且沉,而有堅實之意,瘰癧、結核得之,不可內消。
實脈,久病虛人得此最忌,瘡疽得此,宜急下之,以邪氣與臟腑俱實故也。
弦脈、浮弦不時見,為飲、為痛,主寒、主虛,弦洪相搏,外緊內熱,欲發瘡疽。
緊脈主痛,瘡腫得之,氣血沉澀。
澀主氣澀血虛,膿潰後得之,妨。
短脈,諸病脈短難治,瘡腫脈短,真氣短也。
細脈主亡陽,陽氣衰也。
瘡腫脈來細而沉、時直者,裡虛,欲變証也。
微脈主虛,真氣復者生,邪氣勝者危。
凡瘡腫潰後脈微而至勻者,當自差。
遲脈,痼疾得之則善,若新病得之,主氣血虛憊,潰後得遲脈,必自痊。
緩脈見於瘡腫潰後,皆易愈。
沉脈,水氣得之為逆,瘡瘍後得之,邪氣深。
虛脈為血氣不足也,腫瘍得之,宜托裡、和氣、養血是也。
濡脈主氣血俱虛,瘡腫得之,宜補虛、托裡、排膿。
弱脈主虛,形氣不足。
大抵瘡家得沉、遲、濡、弱之脈,皆宜托裡,而從補法也。
促脈主熱蓄於裡,下之則和。
瘡脈促,宜急下之。
代脈,諸病見之不祥,瘡瘍促、結亦難治,況代脈乎﹗動脈,動於陽,陽虛發厥,動於陰,陰虛發熱。
身重脈緩,濕重除濕。
身熱脈大、心燥、發熱、腫瘍、乍來乍去,除熱。
諸痛眩暈動搖、脈弦者,去風。
脈澀,氣滯、燥渴亡津液。
脈澀,瀉氣補血。
寒勝則浮,食不入、便溺多、惡寒、脈緊細,瀉寒水。
數脈時見,必生惡瘡。
諸浮數脈,應發熱反洒淅惡寒,若有痛處,當發癰疽。
脈滑而數,滑則為寒,數則為熱,滑為榮,數為衛,榮相逢,則結為癰,熱之所過,則為癰膿。
東垣曰︰瘡瘍憑脈。
今世外科,只視瘡形,並不察脈,所以不辨虛實,而誤人者多矣。
醫瘡,概舉五善七惡,此特謂腸胃之內,臟腑瘡疽之証也,發背、腦疽,別有善惡,載之於後。
五善者︰動息自寧,飲食知味,為一善;大小便調,為二善;膿潰腫消,水鮮不臭,為三善;神彩精明,語聲清亮,為四善;體氣平和,為五善。
七惡︰煩躁時嗽,腹痛渴甚,或泄利無度,或小便如淋,一惡也;膿血既潰,腫 尤甚,膿色敗臭,痛不可近,二惡也;目視不正,黑睛緊小,白睛青赤,瞳子上看,三惡也;喘粗短氣,恍惚嗜臥,四惡也,肩背不便,四肢沉重,五惡也,不能服藥,食不下,不知味,六惡也;聲嘶色敗,唇鼻青赤,面目四肢浮腫,七惡也。
五善之中,乍見一二善証,瘡亦回也。
七惡之內,忽見一二惡証,宜深懼之。
又有証合七惡,皮急緊而知善,又或証合五善,皮緩虛而知惡,此又在人詳審。
大抵虛中見惡証者,不可救,實証無惡候者,當自痊。
瘡瘍膿潰後尚煩痛,脈洪大滑數者,難治,微弱遲緩者,易痊。
白睛青,黑眼小,服藥則嘔,腹痛渴甚,肩項中不便,聲嘶色脫,是為五逆。
其熱渴利嘔,蓋毒瓦斯入裡,臟腑之傷,故不治。
一伏兔,二腓,三背,四五臟俞,五項,六腦,七髭,八,九頤。
第一、入發際為玉枕,亦為舌本。
第二、頸項節。
第三、椎為崇骨。
第四、大椎為玉臟。
第五、脊骨兩邊肺俞穴。
第六、夾脊兩邊脾俞及肝俞穴。
第七、夾脊兩邊腎俞二穴。
第八、後心對鳩尾。
第九、鳩尾骨穴。
第一、喉骨為垂膺。
第二、胸為神舍。
第三、心鳩尾。
第四、當兩乳穴。
第五、當臍中為神闕。
第六、臍下二寸為腸屈間。
耳下近耳後牙車尖央陷中,為喉脈一穴。
當臍下一穴,為肩骨。
承山上三寸一穴, 腸。
腦上諸陽所會,穴則髓出。
頸項近咽喉,一有所礙,藥食莫進。
腎俞與腎相抵,命之所關,穴則透空。
此三處有疽,並難治。
發背透膜者不治。
(此言肝俞以上。)
未潰,肉陷、面青唇黑、便瘀者,死。
(此言臟壞便血。)
右頤後一寸三分毒銳者,不治。
潰喉者,不治。
陰入腹者不治,入囊者,死。
鬢深及寸餘者,不治。
瘡瘍,腰背強急、瘈瘲,皆不治。
疽發背上,以兩手上搭著者,謂之左右搭,頭多如蜂窠者,易治。
以兩手下搭著者,謂之腰疽,亦易治。
以兩手上下俱搭不著者,謂之發背,此証最重。
(以上所言地分,皆脈絡所會,內系臟腑,患者得而早言,醫者審証,按法治之,皆為不死。
設不早治,治不對証,雖發於不死地分,恐亦誤死也。)
病患目中赤,脈從上下貫瞳人,一脈一年死,二脈二年死,若脈下者,療之瘥。
而上忽多赤,貫上下,如脂;赤色從額上下至鼻;黑色出額上,大如指,及連鼻上至肩,並為死候。
一、天行。
二、瘦弱氣滯。
三、怒氣。
四、腎氣虛。
五、服法酒,服丹藥,食炙爆熱毒。
膏粱之變,足生大疔,受如持虛。
膏粱濃味,熱毒內積,其變多生大疽。
其受毒部分,則毒從虛處受之。
大疔,大疽也,以其根深在內也。
(此言疽因濃味,內熱為變而生。)
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
開闔不得,寒氣從之,乃生大僂。
陷脈為,留連肉腠。
人身陽氣,其精微以養神,其柔和以養筋。
陽氣在筋表,開法失宜在外,寒氣從而襲之。
如襲其筋絡,則筋絡拘急為僂俯,如陷入經脈,則經脈凝瘀為表,留連分肉節腠間,不易散矣。
(此言陽僂,因陽氣開闔失宜,外寒襲陷,經脈凝瘀而生也。)
榮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
(榮生血,榮氣流行失宜,不從其道,阻逆於肉理,則血鬱熱聚而為癰腫。
此言癰腫,因榮氣失宜,逆於肉理,血鬱熱聚而生也。)
三陽為病發寒熱,下為癰疽。
(三陽為太陽,在上為手太陽小腸,在下為足太陽膀胱,故在上發寒熱,在下為癰腫。
當視三陽之脈辨治之。)
東方之域,魚鹽之地,其民食魚嗜鹹,安其處,美其食。
魚熱中,鹽勝血,故其民黑色疏理,其病為癰疽。
諸癰腫筋攣骨痛,此寒氣之腫,八風之變也。
(經曰︰寒傷形,形傷腫。
八風,八方之風。
《靈樞》云︰東南方來,名弱風,傷人也在肌。
西南方來,名謀風,傷人也在肉。
東方來,名嬰兒風,傷人也在筋。
北方來,名大剛風,傷人也在骨。
此寒氣之腫,八風之變,而為癰腫筋攣骨痛。)
腎移寒於肝,癰腫少氣。
(腎傷於寒,轉於脾,脾主肉,分肉之間,衛氣行處,腎寒移脾,則分肉寒而衛氣礙,故堅結為癰腫,肉結血傷而氣少。
此言癰腫,因寒傳脾而生也。)
脾移寒於肝,癰腫筋攣。
(脾主肉,肝主筋,肉溫則筋舒。
今脾傳寒於肝,故肉寒,則衛氣結聚為癰腫。
筋寒則急,為筋攣,皆寒傳肝也。)
肝滿、肺滿、腎滿,皆實,則為肝肺腎癰。
(滿實,脈氣滿實也,以臟氣邪盛,故脈氣如是。
此言肝、肺、腎癰,因臟氣邪盛而生,當察脈治。)
五臟菀熟,癰發六腑。
(菀,積也;熟,熱也。
五臟積熱,六腑受之,陽熱相搏,熱之所過則為癰也。
此言五臟積熱,六腑受生。)
六腑不和,留給為癰。
(六腑屬陽而主氣,肌肉上為陽脈,邪氣游於六腑,則肌肉上之脈不和,邪氣停留肌膚,結聚而為癰腫矣。)
中府隱隱痛者,肺疽。
其上肉微起者,肺癰。
巨闕隱隱痛者,心疽。
其上肉微起者,心癰。
期門隱隱痛者,肝疽。
其上肉微起者,肝癰。
章門隱隱痛者,脾疽。
其上肉微起者,脾癰。
京門隱隱痛者,腎疽。
其上肉微起者,腎癰。
中脘隱隱痛者,胃疽。
其上肉微起者,胃癰。
天樞隱隱痛,大腸疽。
其上肉微起,大腸癰。
丹田隱隱痛,三焦疽。
其上肉微起,三焦癰。
關元隱隱痛,小腸疽。
其上肉微起,小腸癰。
今富貴之人,飲食肥甘,日久太過,其氣味俱濃之物,乃陰中之物,不能走空竅,先行陽道,反行陰道,逆於肉理,則濕氣大勝,子(土)能令母(火)實,火乃大旺。
熱濕既盛,必來克腎,若雜以不順,必損其真水腎。
腎既受邪,積久水泛,水泛則從濕熱之化而上行,其瘡多出背、出腦,此為大疔之最重也。
若毒瓦斯行於肺或脾胃之部分,毒之次也。
若出於他經,又其次也。
濕熱之毒所止處,無不潰爛,故經曰︰膏梁之變,足生大疔,受如持虛。
如持虛器以授物,物無不受,故治大疔之法,必當瀉其榮氣。
以標本言之,先受病為本,非苦寒之劑為主為君,不能除其苦楚疼痛也。
癰疽因陰陽相滯而生。
蓋氣,陽也;血,陰也。
血行脈內,氣行脈外,相並周流。
寒與濕搏之,則凝泣行遲為不及,熱與火搏之,則沸騰行速為太過。
氣得邪而鬱,則津液稠粘,為痰為飲,積久,滲入脈中,血為之濁,此陰滯於陽也。
血得邪而鬱,隧道阻隔,或溢或結,積久,滲出脈外,氣為之亂,此陽滯於陰也。
病皆由此,不特癰疽。
陽滯於陰,謂陽盛而滯其陰,脈則浮洪弦數。
滯於陽,謂陰弱而滯其陽,脈則沉弱細澀。
陽滯以寒治之,陰滯以熱治之。
經曰︰汗之則瘡已。
此治癰疽之大法也。
又曰︰營氣不從,逆於肉裡,乃生癰腫。
凡瘡瘍,皆因營衛鬱結於經絡,而遂成癰腫潰爛。
大抵始初宜用發散疏通,如活命散、奪命丹之屬,汗之,以疏泄營衛之邪毒,即大勢自衰,然後細分治理,清涼解利,和氣行血,必不至於危殆而不可救也。
潔古云︰瘡瘍者,火之屬,須分內外以治其本。
經曰︰膏粱之變,足生大疔,其源在裡,發於表也;受如持虛,言內結而發諸外,皆是從虛而出也。
假如太陽經虛,從鬢而出,陽明經虛,從髭而出,督脈經虛,從腦而出。
經曰︰地之濕氣,感則害人皮肉筋脈,其源在外,盛則內行也。
若脈沉實,當先疏通以絕其源,若脈浮大,當先托裡以防邪氣侵內。
又有內外之中者,邪氣至盛,遏絕經絡,故發癰腫。
經曰︰榮氣不從,逆於肉理,乃生癰腫是也,此因失托裡,及失疏通,及失和榮衛而然也。
治瘡大要,須明托裡、疏通、行榮衛三法。
托裡者,治其外之內也。
疏通者,治其內之外也。
行榮衛者,治其中也。
內之外者,其脈沉實,發熱煩躁,外無 赤,痛深在內,邪氣沉於裡也,故先疏通以絕其源,如內疏黃連湯是也。
外之內者,其脈浮數, 腫在外,形証外顯,恐邪氣極則肉行,或汗,或先托裡,以防入內,如荊防敗毒散、內托復煎散是也。
內外之中者,外無 惡之氣,內則臟腑宣通,知其在經,當和榮衛,如當歸黃 湯、東垣白芷升麻湯是也。
用此三法,雖未全瘥,必無變証,亦可使邪氣峻減而易痊也。
其汗下和解之間,又有外治之次第,詳見天容穴疔瘡條。
《精要》曰︰瘡瘍灸法,有回生之功。
大凡針灸,若未潰,則拔引鬱毒,已潰,則補接陽氣,祛散寒邪,瘡口自台,其功甚大。
瘡瘍在外者,引而拔之,在內者,疏而下之。
若毒瓦斯鬱結,氣血凝聚,輕者或可藥散,重者藥無全功。
東垣云︰若不針烙,則毒瓦斯無從而散,膿瘀無從而泄,過時不烙,反攻於內。
故治毒者,必用隔蒜灸,舍是而用苦寒之劑,其壯實內有火者或可,彼怯弱氣寒,未有不敗者也。
又有毒瓦斯沉伏,或年高氣弱,若服克伐之劑,氣血愈虛,膿因不潰,必假火力以成功。
凡疔毒痛甚者,則灸至不痛;不痛者,灸至痛,亦無不愈。
中虛者,不灸而服毒藥,則瘡毒未除,中氣先傷,未有不敗者也。
李氏云︰治疽之法,著艾勝於用藥,緣熱毒中隔,內外不通,不發泄則不解散。
又有處貧居僻,一時無藥,用灸尤便。
大概用蒜取其散毒有力,著艾炷多者,取其火力透也,如法灸之。
瘡發膿潰,繼以神異膏貼之,不日而安。
一則瘡不開大,二則內肉不潰,三則瘡口易合,見效甚速。
經曰︰癰疽之生,膿血之成,積微之所生也。
故聖人治病於未形,愚者反是,已成膿者,惟砭石鈹鋒之所取也。
瘡瘍一科,用針為貴,用之之際,須視其潰之淺深,審其肉之濃薄,若皮薄針深,反傷良肉,益增其潰,肉濃針淺,膿毒不出,反益其痛。
至於附骨疽,氣毒流注,及其經久不消,內潰不痛,宜燔針開之。
若治咽喉,當用三棱針,若丹瘤及癰疽,四畔赤,疼痛如灼,宜砭石砭之去血,以泄其毒,重者減,輕者消。
《精要》又云︰癰有椒眼十數頭,或如蜂窠、蓮房,膿血不出者,用針橫直裂之。
如無椒眼之類,只消直入取膿,不必裂之。
一法,當椒眼上個個灸之亦佳,不必裂也。
又云︰癰者皮薄腫高,多有椒眼粒,疽者皮膚頑硬,狀如牛頸之皮。
癰成膿則宜針,針宜用馬 鐵為之,形如韭葉樣,兩面皆利,可以橫直裂之,五六分許,攻去毒血,先灸之而後裂。
疽成膿則宜烙,可用銀篦,大二寸,長六寸,火上燒令赤,急於毒上熨烙,得膿利為度。
烙法,方其已熟未潰之時,用鐵箸一烙,極是快意,方扇火欲著時,誠是驚人。
予常用矣,臨時猶且顫悸,況未曾經歷者乎﹗烙後膿水流通,百無所忌,名曰熟瘡。
其瘡突者,針口宜向下,然須是熟於用烙者,識淺深,知穴道,審生熟,非其時則所出皆生血,當其時,則出黃膿、瘀肉。
用尖針烙者,不得法,尖針頭細,其口易合,惟用平圓頭者為妙。
蓋要孔穴透,或恐瘡口再合,用牛膝根如瘡口之大小,略割去粗皮,插入瘡口,外留半寸許,則用嫩橘葉、地錦草各一握,研成膏敷之。
牛膝能使惡血常流,二草溫涼止痛,隨乾隨換,此十全之功也。
火烙針,其針圓如箸,大頭圓長六七寸,一樣二枚,捻蘸香油,於炭火中燒紅,於瘡頭近下烙之,宜斜入向軟處,一烙不透,再烙必得膿出瘡口,烙者名熟瘡,膿水當流,不假按抑,仍須 之,勿令口合。
凡瘡不起者,托而起之,不成膿者,補而成之,使不內攻,膿成宜及時針之。
若畏痛而不肯針者,誤也,有恐傷良肉而不肯針者,惑也。
殊不知瘡雖發於肉薄之處,若膿成,其腫亦高寸餘,瘡皮又濃分許,用針深不過二分,若發於背,腫高必有三四寸,針入止於寸許,況患處肉已壞矣,何痛之有?何傷之慮?怯弱之人,及患附骨疽,待膿自通,必至大潰,不能收斂,血氣瀝盡而亡者,多矣。
劉河間云︰灸刺瘡瘍,須分經絡部分,氣血多少,俞穴遠近。
從背出者,當從太陽五穴,選用︰至陰,(在足小指外側,去爪甲角如韭葉。)
通谷,(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前陷中是穴。)
束骨,(在足小指外側,本節後陷中。)
昆侖(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中。)
委中,在(中央約橫紋中動脈是穴。)
從鬢出者,當從少陽五穴選用︰竅陰,(在足小指之次指端,去爪甲如韭葉是穴。)
夾溪,(在足小指次指岐間,本節前陷中。)
臨泣,(在足小指次指本節後間陷中。)
陽輔,(在足外踝上四寸,輔骨前,絕骨端,如前三分。)
陽陵泉。
(在膝下一寸,外陷中。)
從髭出者,當從陽明五穴選用︰厲兌,(在足大指次指去爪甲如韭葉。)
內庭,(在足大指次指外間陷中。)
陷谷,(在足大指間,本節後陷中。)
沖陽,(在足趺上五寸,骨間動脈去陷谷三寸。)
解溪,(在沖陽後一寸五分,腕上陷中。)
從腦出者,則以絕骨一穴。
(在外踝上三寸動脈中。)
一說癰疽初發,必先當頭灸之,以開其戶,次看所發分野,屬何經脈,即內用所屬經脈之藥,引經以發其表,外用所屬經脈之俞穴,針灸以泄其邪,內外交治,邪無容矣。
丹溪曰︰諸項灸法皆好,惟騎竹馬灸法尤為切要,此消患於未形也。
其法先令患人以肘憑幾,豎臂腕,腰直,用篾一條,自臂腕中曲紋盡處,男左女右,貼肉量起,直至中指尖盡處為則,不量指中,卻用竹杠一條,令患人脫衣騎定,令身正直,前行,二人扛起,令腳不著地,又令二人扶定,勿令僵仆,卻將所量臂腕篾,從竹杠坐處、尾 骨盡處直豎竹上,貼脊背量至篾盡為則,用墨點,此只是取中,非灸穴也。
另用薄篾量病患中指節,相去兩橫為則,男左女右,截為一則,就前所點記處兩邊各量開,盡處則是灸穴,各灸五壯或七壯,不可多灸。
不問癰生何處,及乳癰。
並用此法灸之,無不愈者。
一云︰疽發於左即灸左,疽發於右即灸右,甚者左右皆灸。
蓋此二穴,心脈所過處,經曰︰諸痛瘡瘍,皆屬心火。
又云︰心主血,心氣滯則血不行,故逆於肉理而生癰。
灸此,使心火調暢,血脈流通,即能奏效,起死回生。
東垣曰︰初覺發背,欲結未結,赤熱腫痛,先以濕紙覆其上,立視紙先乾處,即癰頭也。
取蒜切片如三錢濃,安頭上,用大艾柱艾之,三壯換一蒜片,痛者灸至不痛,不痛者灸至痛,早覺早灸為上。
一日二日十灸十活,三日四日六七活,五日六日三四活,過十數日者,不可灸。
若有十數頭作一處者,用蒜研成膏,作薄餅鋪頭上,聚艾燒之,亦能活也。
若初發赤腫,中間有一黃粟米頭,便用獨蒜,切去兩頭取中間,切片安瘡頭上,著艾灸十四壯,多至四十九壯。
《本事方》云︰一人四月背疽,治之逾月益甚矣。
以艾加瘡上,自旦及暮灸百五十壯,知痛乃已,明日鑷去黑痂,膿盡不痛,使別以藥敷之,日一易,易時旋去黑爛,月餘乃平。
丹溪曰︰癰疽之發,或因內有積熱,或因外寒而鬱內熱,若於始發之際,外灸以散其毒,治之早者,亦可移重就輕,轉深於淺。
(《元戎》云︰瘡自外而入者不宜灸,自內而出者宜灸,外入者托之而不內,內出者接之而令外,故經云,陷者灸之。)
其法取大活蜞二三枚,先以竹節無底者二寸高許安瘡頭上,少注水於其竹中,放蜞入,任吮其瘡血,出,蜞亦飽脹而死。
瘡去惡血,亦漸輕愈,隨用藥治之。
有云︰蜞針吮血,可施於輕小証候,若積毒在臟腑,徒竭其血於外,無益。
(愚謂雖用蜞針,仍須按証施藥,則內外兼治亦可已矣。
若雲徒竭其血於無益,斯言過唉。
毒為積血而成,今吮去其惡血,亦驅其毒之一端也。)
附子為末,唾津和為餅,如三錢濃,安瘡上,以艾炷灸之,漏大炷大,漏小炷小,但灸令微熱,不可令痛,乾則易之,如咽則止,來日如前再灸,直至肉平為效,仍用前補藥作膏貼之。
豆豉餅專治發背,已潰未潰。
用江西淡豆豉為末,唾津和作餅,置患處灸之,餅乾,再用唾津和之。
瘡大用水和,搗成硬泥,依瘡大小作餅子,濃三分,如已有瘡孔,勿覆孔上,四布豉餅列艾其上灸之,使微熱,勿令破肉,如熱痛,急易之,日灸三度,先有瘡孔者,孔出汗即瘥。
人有不耐勞,不能食冷,或飲食作脹,大便不實,或口舌常破,生瘡,服涼藥愈盛,盜汗不止,小便頻數,腰腿無力,或咽津,或呼吸覺冷氣入腹,或陰囊濕癢,或手足冷,或面白,或黧黑,或畏寒短氣。
以上諸証,皆屬腎虛,非附子不可治。
金銀花生取藤葉一把,瓷器內爛研,入白酒少許調和,稀稠得宜,塗敷四圍,中心留口,以泄毒瓦斯。
又法︰取藤五兩,木杵捶碎,生甘草節一兩,二味以水二碗,用砂瓶,文武火煎至一碗,入無灰酒一碗,再熬十數沸,去渣,分三服,渣敷患處,一日夜吃盡,病熱重,日夜兩劑,服至大小便通利,藥力到矣。
或用乾者,終不及生者力大效速。
或只用藤五六兩,搗爛,入熱酒一鐘,絞取汁酒溫服,渣罨患處,四五服而平。
此藤延蔓附樹或園圃牆垣之上,藤方而紫,葉似薜荔而清,三月間,花微香,蒂帶黃色,花初開色白,經一二日色黃,故又名金銀花,又名鷺 藤,又名金釵股,又名老翁須,因藤左纏,又名左纏藤,凌冬不調,又名忍冬,在處有之。
治癰疽發背,乳癰初發,便當服此,不問疽生何處,皆有奇效。
兼麥飯石膏、神異膏貼之尤效。
槐花酒︰槐花四五兩,炒微黃,乘熱入酒二鐘,煎十餘沸,去渣熱服。
未成者二三服,已成者一二服。
一人髀患毒痛甚,服消毒藥不減,飲槐花酒一服,勢隨大退,再服托裡消毒藥而愈。
一人發背十餘日,勢危脈大,先飲槐花酒二服,殺其勢退,再服敗毒散二劑,托裡藥數劑,漸潰,又用桑柴灰灸患處,每日灸良久,仍以膏藥貼之,灸至數次,膿潰腐脫,以托裡藥加白朮、陳皮,月餘而愈。
一人肩疽,脈數,用槐花酒一服,勢頓退,更以金銀花、黃耆、甘草,十餘服而平。
大抵腫毒,非用蒜灸及飲槐花酒,先去其毒,雖托裡諸藥,其效未必甚速,但胃寒人不宜過劑。
丹溪曰︰夫十六味流氣飲,乃表裡氣血藥也,復以疏風助陽之藥參入,非脈之洪緩沉遲緊細者不宜用,諸家往往不分經絡脈証,不俱時宜,但雲消毒化毒,又云不退加補氣血藥,此又使人不能無疑也。
經曰︰諸痛癢瘡瘍,皆屬心火,言其當也。
如瘡盛形羸,邪高痛下,始熱終寒,此反常也,故當察時宜而權治,可收十全之功。
此表裡血氣之藥,若用於乳癰疽初發,或已發,或內托,或身倦惡寒熱少,或脈緩澀,或弦,或緊細,宜用之。
散風寒以助陽,乃始熱終寒之變也。
若施於積熱 毒,更不分經絡時宜,不能不無懼也。
丹溪曰︰《精要》謂治未成者速散,已成者速潰,若用於輕小証侯與冬月時令,盡有內托之功,冬月腫瘍用之,亦可轉重就輕,移深於淺。
夏潰瘍用之,其桂朴之溫散,佐以防風、白芷,雖有參,亦難倚仗。
世人用此,不問是癰是疽,是冬是夏,無經絡,無前後,如言人騎瞎馬,半夜臨深池,危哉﹗又曰︰燥血瀉氣藥太多,涉虛者勿輕用。
一士背臀腿節次生疽,率用五香連翹湯、十宣散,致不救。
一人年六十,好酒肉,背疽,與參膏十五六斤而愈,若用十宣,能保無危? 《精要》謂︰一日至三日進十數服,防毒瓦斯攻臟腑,名護心散。
切詳綠豆解丹毒,又言治石毒,味甘,入陽明,性寒能補,為君;以乳香去惡毒,入少陰,性溫善竄,為佐;甘草性緩,解五金八石及百藥毒,為使。
想此方專為服丹石發疽者設,不因丹石而發疽,恐非必用之劑。
丹溪曰︰癰疽因積在臟腑,非一朝一夕,治當先助氣壯胃,是根本堅固,而以行經活血為佐,參以經絡時令,是毒外發,施治之早,可以內消,此乃內托之本意。
又云︰內托散性冷治嘔,有降火之理。
若夫老年者、病深諸証備者、體虛者,綠豆雖補,將有不勝重任之患矣。
《精要》曰︰初成膿,宜烙,得膿利為效,亦服追毒丸。
丹溪曰︰追毒丸下積取毒之藥,決無取膿之效。
今用烙而得膿,若在裡而血氣實,則膿自出,以托不出,何不以和氣活血藥,佐以參 補劑,使膿托出?其方用五倍子消毒、殺蟲、解風,為君,山茨菇、千金子,大戟,皆驅逐走泄,為臣佐,以麝香升散,用之以治癰疽,實非所宜。
果見臟腑有積毒或異蟲,纏滯深固,而體氣不虛者,亦快藥,但戒勿輕用耳。
飛龍奪命丹治疔瘡惡腫初發,或發而黑陷,毒瓦斯內陷者。
丹溪曰︰世多用之,香竄燥毒之劑無經不至,故能宣泄,備汗、吐、下三法,病因食一切禽畜,毒發及瘡,脈沉緊細數,蘊毒在裡,並濕毒,用之神效。
若大熱大渴,毒瓦斯 發,而脈浮洪在表,及膏粱積熱之人,未宜輕舉。
癰疽皆綠氣滯血凝,或因怒氣所致。
用香附子去毛,以生薑汁淹一夕,晒乾,研為末,白湯調服二錢,無時。
丹溪曰︰本方謂疽後常服,半年尤效。
此皆施於體實氣鬱之人,不可一概而用之也。
一人濃味,氣鬱性重,年近六十,患背疽,醫與諸藥皆不行,惟飲香附末甚快,始終只此一味而安,此千百而一二。
瘡疽有三︰腫高而軟者,發於血脈;腫下而堅者,發於筋骨皮肉;色不辨者,發於骨髓。
又曰︰以手按搖,瘡腫根牢而大,深也,根小而浮者,淺也。
又,驗初生瘡時,便覺壯熱惡寒,拘急頭痛,精神不寧,煩躁飲冷,瘡疽必深也;若起居平和,飲食如故,其瘡浮淺也;惡瘡初生,其頭如粟,微似有痛癢,誤觸破之,即 展有深意。
酌其深淺,浮則表之,深則疏之。
《精要》云︰始患高腫五七日,忽平陷者,是攻內之候,以托裡散、內補湯填補臟腑,令實,最怕透膜者,十無一生。
丹溪曰︰癰之邪淺,其稽留壅遏,獨在經脈之中而專於外,故初發時身表便熱,患處便如枕、如盆高腫痛甚者,縱欲下陷,緣正氣內固不肯受,故或便秘,或發渴發逆以拒之,是以骨髓終不焦枯,五臟終不損也。
疽之邪,其稽留壅遏,內連五臟而不專攻於外,故身或無熱,患處或不腫痛甚者,聲嘶色脫,眼黑青小,十指腫黑者,多死。
治癰初發,當以潔古法為主,表者散之,裡者下之;火以灸之,藥以敷之。
膿未成者必內消,已成者速潰。
治疽初發,當以涓子法為主。
填補臟腑,令實,勿令下陷之邪延曼。
外以火灸,引邪透出,使有穴歸而不亂攻,可轉死為生,變凶為吉。
今世不分癰疽,一概宣熱拔毒,外以五香托其氣,內以大黃竭其血,終不自悟其藥之非,惜哉﹗ 癤者初生突起,浮赤無根腳,腫見於皮膚,止闊一二寸,有小痛,疼數日後微軟,薄皮剝起始出清水,後白破膿出,如不破,用替針丸。
癰者初生紅腫突起,闊三四寸,發熱惡寒,燥渴或不渴,抽掣疼痛,四五日後按之微軟,此証毒瓦斯浮淺,春夏宜防風敗毒散,加薑、蔥、棗煎。
秋冬去薑、蔥、棗,加木香,身半以上加栝蔞,身半以下加射乾。
又有皮色不變,但肌肉內微痛甚,發熱惡寒煩渴。
此証熱毒深沉,日久按之,中心微軟,膿成,用火烙開,以決大膿,宜服托裡之藥。
疽者,初生白粒如粟米,便覺癢痛,觸著其痛應心,此疽始發之兆,或誤觸著,便覺微赤腫痛,三四日後,腳根赤暈,展開,渾身壯熱,口微渴,瘡上亦熱,此疽也。
疽上或漸生白粒如黍米,逐個用銀篦挑去,勿令見血,或有少血亦不妨,不見血尤妙,卻用老皮散敷之,五七日,瘡頭無數如蜂房,膿不肯出,冬用五香連翹湯,夏用黃連羌活散,夏初用防風敗毒散加蔥、棗,秋去之,加木香。
若形氣實,脈洪數有力,痛腫 開,壯熱便閉,宜五利大黃湯、復元通氣散,可選用通利。
又有初生白粒,誤觸後,便覺情思不暢,背腫如石,身體煩疼,胸膈痞悶,怕聞食氣,此謂外如麻,裡如瓜,疽毒深惡,內連臟腑。
疽頂白粒如椒者數十,間有大如蓮子蜂房者,指捺有膿不流,時有清水,微腫不突,根腳紅暈,漸漸展開,或癢痛或不痛,疽不甚熱,瘡反陷下,如頑之皮漸變黑色,恍惚沉重,脈若虛弱,便用大料參耆歸朮濃煎調服。
瘡瘍鬱冒,俗呼昏迷是也,宜汗之則愈。
若發腫,都軟不痛者,血瘤,虛腫而黃者,水也。
發腫日漸增長而不大熱,時時牽痛者,氣瘤。
氣結氣腫,久而不消,後亦成膿,諸癃瘤疣贅等,至年衰,皆自內潰。
治於壯年,可無後憂。
瘡疽痛息自寧,飲食知味,脈証俱緩,緩則治本,故可以王道平和之藥,徐而治之,亦無不愈。
若脈實 腫,煩躁寒熱,脈証俱實,非硝黃猛烈之劑不能除,投以王道之劑則非也。
若瘡瘍聚腫不潰,潰而膿水清稀,或瀉利腸鳴,飲食不入,嘔吐無時,或手足並冷,此脈証俱虛,非大補之藥不能平,投以硝黃攻伐之劑,亦非也。
故治其証者,當辨表裡虛實,隨宜治之,庶得萬全。
東垣曰︰瘡疽,受之有內外之別,治之有寒溫之異。
受之外者,法當托裡,以溫劑;反用寒涼之藥,則是皮毛之邪引入骨髓矣。
受之內者,法當疏利,以寒劑,反用溫劑托裡,則是骨髓之病上徹皮毛矣。
殆必表裡通潰,共通為瘡助為毒,苦楚百倍。
輕則危,重則死矣。
男婦癰疽,《精要》謂治法無異。
丹溪曰︰婦人情性偏執,比之男子,其難何止十倍?雖有虛証宜補,亦當以執為慮。
一婦人早寡,善飲啖,形肥偉,性沉篤,年六十,六月間患背疽近脊。
醫乃橫直裂開取血,雜以五香十宣散,酒飲月餘,未嘗及其寡居之鬱、酒肉之毒、偏執之滯、時令之熱,竟至平陷,淹延兩三月不愈。
小兒純陽多熱,心氣鬱而多瘡,胎食過而受熱毒,犀角散為最。
余如法,若大下,恐傷其胃。
丹溪曰︰六陽經有多氣少血者,有少血多氣者,有多氣多血者,不可概論。
諸經惟少陽、厥陰生癰,理宜預防,以其多氣少血,血少肌肉難長,瘡口久不合,必成死証。
或者遽用驅毒利藥,以伐陰分之血,禍不旋踵,才得腫疼,參之脈証,若有虛弱,便與滋補,血氣無虧,可保終吉,若用尋常驅熱拔毒及散氣藥,虛虛之禍,如反掌耳。
一人年三十,左腿外臃紅腫,一人年四十脅下紅腫,二人皆不預防本經少陽血少,猛浪用大黃攻裡而死。
一人年六十,左膊外側一核。
一女髀骨中痛。
二人亦不預防本經血少,猛浪用五香十宣表散死。
(以上病例,不系膏粱丹毒火熱之變,因虛勞氣鬱所致,只宜補形氣,調經脈,瘡當自消,不待汗下而已也。若不詳脈症經絡受病之異,下之,先犯病禁經禁,故致失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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