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寶鑒 卷二 用藥無據反為氣賊26】
北京按察書吏李仲寬。
年逾五旬。
至元己巳春。
患風證。
半身不遂。
四肢麻痹。
言語謇澀。
精神昏憒。
一友處一法。
用大黃半斤。
黑豆三升。
水一斗。
同煮豆熟。
去大黃。
新汲水淘淨黑豆。
每日服二三合。
則風熱自去。
服之過半。
又一友云。
通聖散、四物湯、黃連解毒湯。
相合服之。
其效尤速。
服月余。
精神愈困。
遂還真定。
歸家養病。
親舊獻方無數。
不能悉錄。
又增喑啞不能言。
氣冷手足寒。
命予診視。
細詢前由。
盡得其說。
予診之。
六脈如蛛絲細。
予謂之曰。
夫病有表裡虛實寒熱不等。
藥有君臣佐使大小奇偶之制。
君所服藥無考憑。
故病愈甚。
今為不救。
君自取耳。
未幾而死。
有曹通甫外郎妻蕭氏。
六旬有餘。
孤寒無依。
春月忽患風疾。
半身不遂。
語言謇澀。
精神昏憒。
口眼 斜。
與李仲寬證同。
予刺十二經井穴。
接其經絡不通。
又灸肩井、曲池。
詳病時月。
處藥服之。
減半。
予曰。
不須服藥。
病將自愈。
明年春。
張子敬郎中家見行步如故。
予嘆曰。
夫人病全得不亂服藥之力。
由此論李仲寬亂服藥。
終身不救。
蕭氏貧困。
恬 自如獲安。
內經曰。
用藥無據。
反為氣賊。
聖人戒之。
一日。
姚雪齋舉許先生之言曰。
富貴人有二事反不如貧賤人。
有過惡不能匡救。
有病不能醫療。
噫。
其李氏之謂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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