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條辨 (三十六)傷寒吐下後,發汗107】
(三十六)傷寒吐下後,發汗,虛煩,脈甚微,八九日,心下痞硬,脅下痛,氣上沖咽喉。
眩冒,經脈動惕者,久而成痿。
此申上條而復言失於不治則致廢之意,上條脈沉緊,以未發汗言也。
此條脈甚微,以已發汗言也。
經脈動,即動經之變文,惕,即振振搖也。
大抵兩相更互發明之詞,久,言既經八九日。
若猶不得解而更失於不治,則津液內亡,濕淫外漬,必致痺而成痿,痿者,兩足痿軟而不相及也。
|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f.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