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治準繩雜病第二冊諸氣門水腫診】
診:
目窠微腫,如臥蠶之狀,曰水。
足脛腫,曰水。
頸脈動,喘疾咳,曰水。
病下利後,渴飲水,小便不利,腹滿因腫,此法當病水。
若小便自利及汗出者,自當愈。
趺陽脈當伏,今反數,本自有熱,消穀,小便數,今反不利,此欲作水。
寸口脈浮而遲,浮脈則熱,遲脈則潛,熱潛相搏,名曰沉。
趺陽脈浮而數,浮脈則熱,數脈則止,熱止相搏,名曰伏。
沉伏相搏,名曰水。
沉則絡脈虛,伏則小便難,虛難相搏,水走皮膚,則為水矣。
脈得諸沉,當責有水,身體腫重,水病脈出者死。
(《三因》云:大抵浮脈帶數,即是虛寒潛止於其間,久必沉伏,沉伏則陽虛陰實,為水必矣。)
面然浮腫,疼痛,其色 黑,多汗惡風者,屬腎風。
陽水兼陽證,脈必沉數。
陰水兼陰證,脈必沉遲。
沉而滑,為風水。
浮而遲,弦而緊,皆為腫。
水病脈洪大者可治,微細者不可治。
(又云:浮大輕者生,沉細虛小者死。
又云:實者生,虛者死。)
唇黑則傷肝。
缺盆平則傷心。
臍出則傷脾。
足心平則傷腎。
背平則傷肺。
凡此五傷,必不可治。
引用http://jicheng.sabi.tw/jcw/book/%E8%AD%89%E6%B2%BB%E6%BA%96%E7%B9%A9/%E9%9B%9C%E7%97%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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