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心悟醫有徹始徹終之理】
醫有徹始徹終之理
或問曰︰醫道至繁,何以得其要領,而執簡以馭繁也?余曰︰病不在人身之外,而在人身之中。
子試靜坐內觀,從頭面推想,自胸至足,從足跟推想,自背至頭;從皮肉推想,內至筋骨臟腑,則全書之目錄,在其中矣。
凡病之來,不過內傷、外感,與不內外傷,三者而己。
內傷者,氣病、血病、傷食,以及喜、怒、憂、思、悲、恐、驚是也。
外感者,風、寒、暑、濕、燥、火是也。
不內外傷者,跌打損傷、五絕之類是也。
病有三因,不外此矣。
至於變症百端,不過寒、熱、虛、實、表、裡、陰、陽八字盡之,則變而不變矣。
論治法,不過七方與十劑。
七方者,大、小、緩、急、奇、偶、複,十劑者,宣、通、補、瀉、輕、重、滑、澀、燥、濕也。
精乎此,則投治得宜矣。
又外感之邪,自外而入,宜瀉不宜補。
內傷之邪,自內而出,宜補不宜瀉。
然而瀉之中有補,補之中有瀉,此皆治法之權衡也。
又有似症,如火似水,水似火,金似木,木似金,虛似實,實似虛,不可以不辨。
明乎此,則病無遁情矣。
學人讀書之餘,閉目凝神,時刻將此數語,細加領會,自應一旦豁然,融會貫通徹始徹終,了無疑義,以之司命奚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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