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門法律 卷六 黃癉門572】
黃癉門(法十五條 律三條)
《經》言:溺黃赤安臥者,癉病。
溺黃赤者,熱之征也。
安靜嗜臥者,濕之征也。
所以有開鬼門潔淨府之法。
開鬼門者,從汗而泄其熱於肌表也。
潔淨府者,從下而泄其濕於小便也。
此特辨名定治之大端,而精微要渺,惟《金匱》有獨昭焉。
要知外感發黃一證,傷寒陽明篇中已悉。
《金匱》雖舉外感內傷諸黃,一一發其底蘊,其所重尤在內傷,茲特詳加表彰,為後學法程焉。
《金匱》論外感熱鬱於內,而發黃之證云:寸口脈浮而緩,浮則為風,緩則為痹,痹非中風;四肢苦煩,脾色必黃,瘀熱以行。
其義取傷寒風濕相搏之變證為言,見風性雖善行,才與濕相合,其風即痹而不行,但鬱為瘀熱而已。
及鬱之之極,風性乃發,風發遂挾其瘀熱以行於四肢,而四肢為之苦煩,顯其風淫末疾之象。
挾其瘀熱以行於肌膚,而肌膚為之色黃,顯其濕淫外漬之象。
其脈以因風生熱故浮。
因濕成痹故緩。
此而行《內經》開鬼門潔淨府之法,俾風挾之熱從肌表出,濕蒸之黃從小便出,而表裡分消,為有據也。
《金匱》重出傷寒陽明病不解,後成穀癉一證云:陽明病脈遲者,食難用飽,飽則發煩,頭眩,小便必難,此欲作穀癉;雖下之,腹滿如故,所以然者,脈遲故也。
此因外感陽明,胃中之余熱未除,故食難用飽。
飽則食復生熱,兩熱相合,而發煩頭眩,小便難,腹滿,勢所必至。
在陽明證本當下,陽明而至腹滿,尤當急下,獨此一證,下之腹滿必如故,非但無益,反增困耳。
以其脈遲,而胃氣空虛,津液不充,其滿不過虛熱內壅,非結熱當下之比。
《金匱》重出此條,原有深意。
見脈遲胃虛,下之既無益,而開鬼門潔淨府之法,用之無益,不待言矣。
嘗憶余友問:仲景云下之腹滿如故,何不立一治法?余曰:仲景必用和法,先和其中,後乃下之。
友曰:何以知之?余曰:仲景云脈遲尚未可攻,味一尚字,其當攻之旨躍然。
《金匱》又云:諸黃腹痛而嘔者,用小柴胡湯。
觀此仍是治傷寒,邪高痛下,故使嘔也。
小柴胡湯主之之法,是以知之耳。
陳無擇治穀癉,用穀芽枳實小柴胡湯,差識此意,但半消半和半下,三法並用,漫無先後。
較諸仲景之絲絲必貫,相去遠矣。
《金匱》又云:趺陽脈緊而數,數則為熱,熱即消穀,緊則為寒,食即為滿。
尺脈浮為傷腎,趺陽脈緊為傷脾。
風寒相搏,食穀則眩,穀氣不消,胃中苦濁,濁氣下流,小便不通,陰被其寒,熱流膀胱,身體盡黃,名曰穀癉。
此論內傷發黃,直是開天辟地未有之奇,東垣脾胃論仿佛什一。
後世樂宗《金匱》奧義,置之不講,殊可慨也!請細陳之。
人身脾胃居於中土,脾之土,體陰而用則陽。
胃之土,體陽而用則陰。
兩者和同,則不剛不柔。
胃納穀食,脾行穀氣,通調水道,灌注百脈,相得益彰,其用大矣。
惟七情飢飽房勞,過於內傷,致令脾胃之陰陽,不相協和。
胃偏於陽,無脾陰以和之,如造化之有夏無冬,獨聚其熱而消穀。
脾偏於陰,無胃陽以和之,如造化之有冬無夏,獨聚其寒而腹滿,其人趺陽之脈緊寒數熱,必有明征,診其或緊或數,而知脾胃分主其病。
診其緊而且數,而知脾胃合受其病,法云精矣。
然更有精焉,診其兩尺脈浮,又知並傷其腎。
夫腎脈本沉也,胡以反浮?蓋腎藏精者也,而精生於穀,脾不運胃中穀氣入腎,則精無裨而腎傷,故沉脈反浮也。
知尺脈浮為傷腎,則知趺陽脈緊,即為傷脾。
然緊乃肝脈,正仲景所謂緊乃弦,狀若弓弦之義。
脾脈舒緩,受肝木之克賊,則變緊。
肝之風氣,乘脾聚之寒氣,兩相搏激,食穀即眩。
是穀入不能長氣於胃陽,而反動風於脾陰,即胃之聚其熱而消穀者,亦不過蒸為腐敗之濁氣,而非精華之清氣矣。
濁氣繇胃熱而下流入膀胱,則膀胱受其熱,氣化不行,小便不通,一身盡黃。
濁氣繇脾寒而下流入腎,則腎被其寒,而克賊之余,其腹必滿矣。
究竟穀癉由胃熱傷其膀胱者多,由脾寒傷其腎者,十中二三耳。
若飲食傷脾,加以房勞傷腎,其證必腹滿而難治矣。
仲景於女勞癉下,重申其義曰:腹如水狀不治,豈不深切著明乎?女勞癉額上黑,謂身黃加以額黑也。
黑為北方陰晦之色,乃加於南方離明之位,此必先有胃熱脾寒之濁氣,下流入腎,益以女勞無度,而後成之,其繇來自非一日。
《肘後》謂因交接入水所致,或有所驗。
然火炎薪燼,額色轉黑,雖不入水,其能免乎?故脾中之濁氣,下趨入腎,水土互顯之色,但於黃中見黑滯耳。
若相火從水中上炎,而合於心之君火,其勢燎原,煙焰之色,先透於額,乃至微汗亦隨火而出於額,心之液且外亡矣。
手足心熱,內傷皆然。
日暮陽明用事,陽明主闔,收斂一身之濕熱,疾趨而下。
膀胱因而告急,其小便自利,大便黑,時溏,又是膀胱蓄血之驗,腹如水狀,實非水也,正指蓄血而言也,故不治。
酒癉心中懊 ,而熱不能食,時欲吐。
酒為濕熱之最,氣歸於心肺,味歸於脾胃,久積之熱,不下行而上觸,則生懊。
痞塞中焦,則不能食。
其濕熱之氣,不下行而上觸,則為嘔。
嘔則勢轉橫逆,遍漬周身也。
《傷寒論》謂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 者,身必發黃。
是知熱甚於內者,皆足致此,非獨酒矣。
《金匱》治酒癉,用或吐或下之法云:酒黃癉,必小便不利,其候心中熱,足下熱,是其證也。
又云:或無熱,清言了了,腹滿欲吐,鼻煤,其脈浮者,先吐之。
沉弦者,先下之。
又云:心中熱,欲嘔者吐之愈。
又云:心中懊 ,或熱痛,梔子大黃湯主之。
又云:下之久久為黑癉,言雖錯出,義實一貫。
蓋酒之積熱入膀胱,則氣化不行,必小便不利,積於上焦則心中熱。
積於下焦則足下熱。
其無心中足下熱者,則清言了了,而神不昏,但見腹滿,欲吐,鼻煤三證。
可知其膈上與腹中,陰陽交病,須分先後治之。
當辨脈之浮沉,以定吐下之先後。
脈浮病在膈上,陽分居多,先吐上焦,而後治其中滿。
脈沉弦病在腹中,陰分居多,先下其中滿,而後治其上焦,若但心中熱欲嘔,則病全在上焦,吐之即愈,何取下為哉?其酒熱內結,心神昏亂,而作懊 ,及痛楚者,則不可不下。
但下法乃劫病之法,不可久用。
久久下之,必脾肺之陽氣盡傷,不能總領其陰血,其血有日趨於敗而變黑耳,曾謂下法可瀆用乎?仲景於一酒癉,臚列先後次第,以盡其治,其精而且詳若此。
酒癉之黑,與女勞癉之黑,殊不相同。
女勞癉之黑,為腎氣所發。
酒癉之黑,乃榮血腐敗之色。
榮者水穀之精氣,為濕熱所瘀而不行,其光華之色,轉為晦黯,心胸嘈雜,如啖蒜齏狀,其芳甘之味,變為酸辣。
乃至肌膚抓之不仁,大便正黑,脈見浮弱,皆肺金治節之氣不行而血瘀也。
必復肺中清肅之氣,乃可驅榮中瘀濁之血,較女勞癉之難治,特一間耳。
方書但用白朮湯,理脾氣解酒熱以言治,抑何庸陋之甚耶?黃癉繇於火土之熱濕,若合於手陽明之燥金,則熱濕燥三氣,相搏成黃。
其人必渴而飲水,有此則去濕熱藥中,必加潤燥,乃得三焦氣化行,津液通,渴解而黃退。
渴不解者,燥有未除耳,然非死候也,何又云癉而渴者難治,則更慮其下泉之竭,不獨云在中之津液矣。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f.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