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正傳 醫學正傳後再敘 血證 醫案1577】
(醫案) 一男子年四十余,素飲酒無度,得大便下血證,一日入廁二、三次,每次便血一升許,予以四物東加條芩、防風、荊芥、白芷、槐花等藥,連日與服,不效,後用橡斗燒灰二錢七分,調入前藥汁內服之,又與灸脊中對臍一穴,血遂止而平安,其病自此不發。
引用: http://jicheng.sabi.tw/jcw/book/%E9%86%AB%E5%AD%B8%E6%AD%A3%E5%82%B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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