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經 卷十七 疾病類 胎孕210】
<STRONG></STRONG><P align=center><FONT size=5><STRONG>【<FONT color=red>類經 卷十七 疾病類 胎孕210</FONT>】</STRONG></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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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STRONG> </P><STRONG>(《素問‧腹中論》。《奇病論》 附︰保嬰法) </STRONG>
<P> </P><STRONG>帝曰︰何以知懷子之且生也?(《素問‧腹中論》) </STRONG>
<P> </P><STRONG>岐伯曰︰身有病而無邪脈也。 </STRONG>
<P> </P><STRONG>(身有病,謂經斷惡阻之類也。 </STRONG>
<P> </P><STRONG>身病者脈亦當病,或斷續不調,或弦澀細數,是皆邪脈,則真病也;若六脈和滑而身有不安者,其為胎氣無疑矣。 </STRONG>
<P> </P><STRONG>又胎脈義詳脈色類二十三。) </STRONG>
<P> </P><STRONG>黃帝問曰︰人有重身,九月而喑 ,此為何也?《素問‧奇病論》)婦人懷孕,則身中有身,故曰重身。 </STRONG>
<P> </P><STRONG>喑,聲啞不能出也。 </STRONG>
<P> </P><STRONG>喑,音音。) </STRONG>
<P> </P><STRONG>岐伯對曰︰胞之絡脈絕也。 </STRONG>
<P> </P><STRONG>(胎懷九月,兒體已長,故能阻絕胞中之絡脈。) </STRONG>
<P> </P><STRONG>帝曰︰何以言之?岐伯曰︰胞絡者系於腎,少陰之脈貫腎,系舌本,故不能言。 </STRONG>
<P> </P><STRONG>(胞中之絡,衝任之絡也。 </STRONG>
<P> </P><STRONG>胞絡者,系於腎而上會於咽喉,故胞 中之絡脈絕則不能言。) </STRONG>
<P> </P><STRONG>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無治也,當十月復。 </STRONG>
<P> </P><STRONG>(十月子生而胞絡復通,則能言矣,故不必治。) </STRONG>
<P> </P><STRONG>刺法曰︰無損不足,益有餘,以成其疹,然後調之。 </STRONG>
<P> </P><STRONG>(疹,疾也。 </STRONG>
<P> </P><STRONG>不當治而治之,非損不足,則益有餘,本無所病,反以成疾,故當察其形証,然後因而調之。) </STRONG>
<P> </P><STRONG>所謂無損不足者,身羸瘦,無用 石也。 </STRONG>
<P> </P><STRONG>(妊娠九月,則身重疲勞,養胎力困,正虛羸不足之時,必不可用針石以復傷其氣。 </STRONG>
<P> </P><STRONG>音讒。) </STRONG>
<P> </P><STRONG>無益其有餘者,腹中有形而泄之,泄之則精出而病獨擅中,故曰疹成也。 </STRONG>
<P> </P><STRONG>(胎元在胞而刺之,則精氣必泄,精泄則胎氣傷而病獨專於中,是益其有餘,故疹成也。 </STRONG>
<P> </P><STRONG>愚按︰胎孕之道,中古有巫方氏所撰《顱囟經》云︰一月為胎胞,精血凝也;二月為胎形,始成胚也;三月陽神為三魂;四月陰靈為七魄;五月五行分五臟也;六月六律定六腑也;七月睛開竅,通光明也;八月元神具,降真靈也;九月宮室羅布,以定生人也;十月受氣足,萬象成也。 </STRONG>
<P> </P><STRONG>又五臟論有稱耆婆者論云︰一月如珠露;二月如桃花;三月男女分;四月形象具;五月筋骨成;六月毛發生;七月游其魂,兒能動左手;八月游其魄,兒能動右手;九月三轉身;十月受氣足。 </STRONG>
<P> </P><STRONG>又孫真人曰︰凡兒在胎;一月胚,二月胎,三月有血脈,四月形體成,五月能動,六月諸骨具,七月毛發生,八月臟腑具,九月穀入胃,十月百神備則生矣。 </STRONG>
<P> </P><STRONG>生後六十日瞳子成,能咳笑應和人;百五十日任脈成,能自反復;百八十日髖骨成,能獨坐;二百一十日掌骨成,能扶伏;三百日髕骨成,能行也。 </STRONG>
<P> </P><STRONG>若不能依期者,必有不平之處。 </STRONG>
<P> </P><STRONG>又巢元方《病源論》曰︰妊娠一月名胎胚,足厥陰脈養之;二月名始膏,足少陽脈養之;三月名始胎,手心主脈養之,當此之時,血不流行,形象始化,未有定儀,因感而變,欲子端正莊嚴,常口談正言,身行正事,欲子美好,宜佩白玉,欲子賢能,宜看詩書,是謂外象而內感者也;四月始成其血脈,手少陽脈養之;五月始成其氣,足太陰脈養之,六月始成其筋,足陽明脈養之;七月始成其骨,手太陰脈養之;八月始成膚革,手陽明脈養之;九月始成毛發,足少陰脈養之;十月五臟六腑關節人神皆備,此其大略也。 </STRONG>
<P> </P><STRONG>臨川陳氏釋之曰︰嘗試推巢氏所論妊娠脈養之理,若足厥陰者肝脈也,足少陽者膽脈也,此一臟一腑之經也,余皆如此,凡四時之令必始春木,故十二經之養始於肝膽,所以養胎在一月二月。 </STRONG>
<P> </P><STRONG>手心主包絡也,手少陽三焦也,屬火而王夏,所以養胎在三月四月。 </STRONG>
<P> </P><STRONG>足太陰脾也,足陽明胃也,屬土而王長夏,所以養胎在五月六月。 </STRONG>
<P> </P><STRONG>手太陰肺也,手陽明大腸也,屬金而王秋,所以養胎在七月八月。 </STRONG>
<P> </P><STRONG>足少陰腎也,屬水而王冬,所以養胎在九月。 </STRONG>
<P> </P><STRONG>至十月,兒於母腹之中,受足諸臟之氣,然後待時而生。 </STRONG>
<P> </P><STRONG>此二家之說皆為有理。 </STRONG>
<P> </P><STRONG>然十二經中,惟手少陰心脈、手太陽小腸脈及足太陽膀胱脈皆不言養胎者,蓋九月之養在腎,則膀胱亦在其中矣。 </STRONG>
<P> </P><STRONG>惟心與小腸為表裡,心為五臟六腑之主,雖其尊而無為,然臟氣所及,則神無不至,小腸切近胞胎,丙火所化,則氣無不至,所以皆不主月而實無月不在也,胎孕之道無出此矣。 </STRONG>
<P> </P><STRONG>第胎有男女則成有遲速,體有陰陽則懷分向背。 </STRONG>
<P> </P><STRONG>故男動在三月,陽性早也;女動在五月,陰性遲也。 </STRONG>
<P> </P><STRONG>女胎肖母而懷,故母之腹軟;男胎面母而懷,故母之腹硬。 </STRONG>
<P> </P><STRONG>此又男胎女胎之有不同者也。 </STRONG>
<P> </P><STRONG>至若既生之後,兒之壽夭,其因有二,蓋一則由於稟賦,一則由於撫養。 </STRONG>
<P> </P><STRONG>夫稟賦為胎元之本,精氣之受於父母者是也。 </STRONG>
<P> </P><STRONG>撫養為壽夭之本,居處寒溫,飲食得失者是也。 </STRONG>
<P> </P><STRONG>凡少年之子多有羸弱者,欲勤而精薄也;老年之子反多強壯者,欲少而精全也。 </STRONG>
<P> </P><STRONG>多飲者子多不育,蓋以酒亂精,則精半非真而濕熱勝也。 </STRONG>
<P> </P><STRONG>多欲者子多不育,以孕後不節,則盜泄母陰,奪養胎之氣也。 </STRONG>
<P> </P><STRONG>此外如飢飽勞逸,五情六氣,無不各有所關,是皆所謂稟賦也。 </STRONG>
<P> </P><STRONG>至於撫養之法,則俗傳有云︰若要小兒安,須帶三分飢與寒。 </STRONG>
<P> </P><STRONG>此言殊為未當。 </STRONG>
<P> </P><STRONG>夫欲其帶飢者,恐飲食之過耳,過則傷脾而積聚生,誠不善也。 </STRONG>
<P> </P><STRONG>故但當防其放肆無度,疊進而驟,脾不及化,則未有不病者。 </STRONG>
<P> </P><STRONG>使飲食勻調,節其生冷,何病之有?若云帶飢,則不可也。 </STRONG>
<P> </P><STRONG>然此不過欲防於未然,謂與其過飽,寧使略飢,其猶庶幾者也。 </STRONG>
<P> </P><STRONG>至若寒之一字,則大有關系矣。 </STRONG>
<P> </P><STRONG>觀經雲聖人避風如避箭,則風寒之為害也不小。 </STRONG>
<P> </P><STRONG>彼嬰兒以未成之血氣,嫩薄之肌膚,較之大人,相去百倍,顧可令其帶寒耶?予見新產之兒,多生驚風抽搐等病,蓋其素處腹中,裹護最密,及胞胎初脫,極易感邪,而收生者遲慢不慎,則風寒襲之,多致不救者此也。 </STRONG>
<P> </P><STRONG>及其稍長每多發熱,輕則為鼻塞咳嗽,重則為小兒傷寒。 </STRONG>
<P> </P><STRONG>幼科不識,一概呼為變蒸,誤藥致斃者此也。 </STRONG>
<P> </P><STRONG>或寒氣傷臟,則為吐為瀉,或因寒生熱,則為驚為疳,種種變生,多由外感。 </STRONG>
<P> </P><STRONG>雖稟體強盛,不畏風寒者,亦所常有;但強者三之一,弱者三之二,傷熱者十之三,傷寒者十之七。 </STRONG>
<P> </P><STRONG>矧膏梁貧賤,氣質本自不同,醫家不能察本,但知見熱攻熱,嬰兒不能言,病家不能辨,徒付之命,誠可嘆也。 </STRONG>
<P> </P><STRONG>又有謂小兒為純陽之體,故多宜清涼之治者,此說尤為誤人。 </STRONG>
<P> </P><STRONG>按《上古天真論》曰︰女子二七,男子二八,而後天癸至。 </STRONG>
<P> </P><STRONG>夫天癸者陰氣也,小兒之陰氣未至,故曰純陽,原非陽氣有餘之謂,特稚陽耳,稚陽之陽,其陽幾何?使陽本非實,而誤認為火,則必用寒涼,妄攻其熱,陰既不足,又伐其陽,多致陰陽俱敗,脾腎俱傷,又將何所藉賴而望其生乎?又王節齋曰︰小兒無補腎法。 </STRONG>
<P> </P><STRONG>謂男至十六而腎始充滿,既滿之後,妄用虧損,則可用藥補之。 </STRONG>
<P> </P><STRONG>若受胎之時,稟之不足,則無可補;稟之原足,又何待於補也?嗚呼﹗此何說耶?夫小兒之陰氣未成,即腎虛也;或父母多欲而所稟水虧,亦腎虛也。 </STRONG>
<P> </P><STRONG>陰既不足而不知補之,陰絕則孤陽亦滅矣,何謂無可補耶?此義惟薛立齋獨得之。 </STRONG>
<P> </P><STRONG>予因得子之遲,且屢獲治子之效,因憐人之誤,故筆諸此,以為艱於嗣者之一助云。</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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